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全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比选的公告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全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比选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39号),建立健全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根据《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晋财绩〔2020〕17号)的要求,结合省财政厅《省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管理办法》(晋财绩〔2019〕14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省广电局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本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业务水平,现对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比选。
一、项目委托范围及情况概述
局机关及三个局属事业单位2022-2023年绩效管理工作,2022年非人员类资金总量3818.76万元,2023年非人员类资金总量3267.88万元(“一上”数据)。
二、项目委托内容
按照财政要求完成委托单位的2022-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评价报告,同时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提出明确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并保留相应底稿,评价报告整体应符合省财政厅的各项要求。
根据委托单位行业特点、职能规划、历年工作任务及资金安排等,建立健全部门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协助委托单位完成部门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指标的设定,并对重点项目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指导并协助委托单位2022年、2023年绩效管理全流程工作。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服务能力;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须知
(一)比选报价为一年的整体费用,报价金额为13万元以内。
(二)比选单位报价时需递交项目框架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相关营业执照资质、本次绩效评价参与人员的配备情况及人员从业资质情况、报价表、公司信用情况等。
2.本项目的实施步骤、流程图及时间节点。
3.从事绩效评价工作相关业绩材料等。
无法提供框架实施方案和资质证明的申报无效。
(三)本项目委托费用由委托单位按项目资金比例及业务工作量进行分摊。
五、申请文件递交
(一)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17:00止。
(二)比选资料及报价单请自行密封后递交至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山西省广播电视局规划财务处414房间。
联系人:杨颖
联系电话:0351-*******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8月25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