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竹园安置小区一期(A地块)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竹园安置小区一期(A地块)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昇岚[2015]招003号
开标时间:2015-02-1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
业主名称: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竹园安置小区一期(A地块)智能化工程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岚综实经发[2012]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招标人为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潭县交通局西侧;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安投资约38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周界报警、电子巡更、LED显示、停车场管理、视频监控等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厦门合道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3.1.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及以上),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还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应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

3.1.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台湾营造企业)

3.1.1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备案手册核准的业务承揽范围应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3.1.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工地主任执业证,且应从其《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登载的备案人员中选择。

3.1.3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5年2月10日上午9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1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

电话:139*****528,联系人:黄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电话:150*****899;联系人:林凯。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行平潭支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帐号:431262810318

(投标人在转账单上的汇款方必须写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并注明“平潭综合实验区竹园安置小区一期(A地块)智能化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转账单上未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所注明的汇款方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或因投标人转账单上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平潭县建设局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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