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丰公路(登丰街)与新建西路交叉口信号灯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马丰公路(登丰街)与新建西路交叉口信号灯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S223与X301交叉口、老S225与大白线交叉口及丰利镇马丰公路(登丰街)与新建西路交叉口信号灯施工项目2014XHD-1标段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根据前期工作安排,招标人如东县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S223与X301交叉口、老S225与大白线交叉口及丰利镇马丰公路(登丰街)与新建西路交叉口信号灯施工项目2014XHD-1标段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招标项目相应资质的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S223与X301交叉口、老S225与大白线交叉口及丰利镇马丰公路(登丰街)与新建西路交叉口,三个路口共12组信号灯及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工程建安总投资约120万。
(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即2014XHD-1标段。招标内容为S223与X301交叉口、老S225与大白线交叉口及丰利镇马丰公路(登丰街)与新建西路交叉口信号灯及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信号灯及交通安全设施的采购(或制造)、供应、装卸运输、交付,完成安装、施工、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交付、交工验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等全套服务。
计划工期:一个月;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系统工程综合资质或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信号灯工程或其它交通监控工程施工业绩;
(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4)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项目经理近半年以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项目总工近半年以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5)其他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 年第 1号)规定的要求,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单位的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参与评标)。
4.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2月5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与图纸(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53*****451);
4.2潜在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购买,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4.3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售价人民币500元,施工图纸收取工本费100元,于购买招标文件时以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2 月 27 日14时30分。文件递交地点:递交至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定于本项目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在上述投标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3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并电话联系确认招标代理已收到该书面文件),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上限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6. 支付方式
所有合同内容完成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第1个月末支付项目计量总价的50%;交工验收合格后第13个月末支付项目计量总价的30%,交工验收合格后第25个月末工程竣工验收且审计结束后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7.评标办法
双信封合理低价法,评标基准价采用二次平均计算。

8.发布公告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905室
邮政编码:215021
电 话:****-********、0512-********/********转810分机
传 真:***-********(网络传真,24小时畅通)
联 系 人:刘龙武、吕俊峰185*****166
E-mail:SZJTSWS@126.com
招 标 人:如东县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友谊东路2号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杨阳、杨玲玲
电 话:****-************-********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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