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智造谷28-01幢“12·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镇海智造谷28-01幢“12·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0年12月26日17时30分左右,镇海智造谷28-01幢改造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名工人在实施电梯井作业时坠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8万元。事故发生后,镇海区人民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2年4月17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宁波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宁波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安委办〔2021〕58号)有关规定,镇海区安委办成立事故评估工作组对镇海智造谷28-01幢“12·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进行了检查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按照“谁调查、谁评估”以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开展评估工作可以由相应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原则,2022年3月14日区安委办成立了镇海智造谷28-01幢“12·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由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建设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经信局、澥浦镇等单位参与,邀请区纪委监委参加。

事故评估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系统评估”的原则,依据区政府批复的《镇海智造谷28-01幢“12·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采取调阅事故档案、资料审查、座谈问询及现场核查的方法,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项开展了检查评估,形成了初步意见。经事故评估工作组研究讨论,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由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成楼钢结构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朱祥成予以行政处罚。

因通过多种渠道均无法联系上宁波成楼钢结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祥成,无法完成事故处罚询问笔录,导致案件进展受阻,区应急管理局在行政复议期满之后,根据事故调查过程中的询问笔录,对2起案件进行立案。

依据甬应急〔2022〕33号文件《宁波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第三条第六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组织集体讨论:(六)案情复杂,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的规定,后续处理工作由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

2.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瑞凡轴承有限公司依法进行处理。

2021年6月28日,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瑞凡轴承有限公司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对公司及其法人分别处罚5万元和1万元。

3.由区建设交通局对浙江八方鸿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罗国雄依法处理。
区建设交通局对浙江八方鸿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罗国雄予以区内通报批评,并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扣信用分处理。

4.由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中南高科锦程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相应处理。
2021年1月6日,联合对宁波中南高科锦程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张笑诚和物业单位上海中南锦富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分公司负责人庞涛进行约谈,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执行力度。

(二)需要移送处理的有关问题落实情况

对于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厂房内部用钢结构将3层分隔成5层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影响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破顶抬高是否合法合规等事项,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核查和确认。

三、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严格落实施工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1.经检查,宁波成楼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八方鸿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以来在我区无业务,宁波成楼钢结构有限公司未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不受诚信评价,不能在全市参加公开招投标活动;浙江八方鸿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备案地为高新区,对于企业行业管辖权限在高新区。

对于在镇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区建设交通局一方面严查企业登记情况,尤其重点排查工程项目中的分包单位是否完成进镇登记;另一方面加强对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管,严格督促在建各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宁波瑞凡轴承有限公司,已正式投产运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加强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了员工培训和应急演练,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管理总体有序。

(二)严格履行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监管责任

1.澥浦镇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修订并印发《澥浦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落实了拆迁地块、零星施工工程安全管理职责。组织重点企业、中南园区所有业主和物业共计60余人次在澥浦镇成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事故警示会议。对中南高科装修及已投入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企业40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128项。扎实开展“利剑”专项执法行动。对信用等级为D类企业进行全覆盖,共检查企业12家次,同时检查重点企业15家次,立案查处3家次。

2.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开展市场行为专项检查,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认真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全区146个工地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分批检查,做到“全覆盖,零遗漏”。强化对违法事件进行立案调查和处行政处罚。2021年共处理市场行为违法案件10起,处罚金额73.51万元。

(三)进一步加强小微园区安全生产管理

1.镇海区经信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发文督促小微企业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全区小微企业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在中南高科试点组建义务消防应急小分队,开展事故演练;推广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为园区绩效评价和星级评定的考核内容。

2.上海中南锦富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分公司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与园区企业、工作人员签订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书,与企业签订建筑工程购买一切险责任书;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培训;完善园区应急物资储备。

四、评估意见

从镇海智造谷28-01幢“12·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认为,相关部门、属地镇街和有关责任主体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较好地落实事故报告批复中有关事故责任追究以及整改措施建议的要求。但存在当事人(失信人)多种渠道无法联系问题,部分事故追责落实难、进展慢,需要依法依规加快落实。


镇海智造谷28-01幢“12·26”一般

高处坠落事故评估工作组

2022年4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整改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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