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化伊新煤业洗煤厂新增电动葫芦EPC招标公告

【新疆能化伊新煤业洗煤厂新增电动葫芦EPC招标公告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fz-202*****124304

项目名称:新疆能化伊新煤业洗煤厂新增电动葫芦EPC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公开)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2时44分

8月29日开启第二轮报价

采购人名称: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丰泽土

采购人联系方式:182*****833

标的物信息:

物料长描述

数量

交货日期

到货地点

收货工厂

电动葫芦EPC项目

1

2022-10-30 00:00:00.0

山能物资新疆分公司工厂

相关技术要求:一、项目简介

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自2013年建厂,多数设备已进入疲劳期,维修工作量大,且部分设备即将面临整机更换,由于主厂房6楼、5楼、3楼、1楼、五连仓上无起吊设施,检修更换大型配件困难,且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在以上地点新增10吨电动葫芦。

二、总则

1.本技术规格书对伊犁新矿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主厂房六楼、主厂房五楼、主厂房三楼、主厂房一楼及五联仓上电动葫芦新增及安装工程提出了功能设计、结构、性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相关国内有关标准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设备制造、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3.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格书的要求,如果有异议,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格书的意见和同规格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4.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矿方认为供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格书的要求。

5.本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6.本规格书没有详细说明设备的布置安装方式,该部分将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方案,由供方委托具有相关设计资质设计院进行整体设计,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

7.供方应根据矿方要求提供有关设备、图纸、技术资料、计算资料及其详细说明。

8.正常生产所需要的部件、必要的备件和安装、维修专用工具,无论在本技术规格书中是否加以说明,均应提供完备。

9.供货范围中提出的所有设备部件等,其技术数据应由供方加以完善。

10.最终确定的技术协议书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1.其它

供方应仔细阅读技术规格书中制定的全部内容,可提供比本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更优越的设备和材料,以便用户选择。正常生产所需要的部件无论在本技术规格书中是否加以说明,均应完备地提供。易损部件应有备件,供货范围中列出的各部件的技术数据由供方加以完善。

三、使用环境条件

(一)安装地点:

1.洗煤厂主厂房六楼;

2.洗煤厂主厂房五楼;

3.洗煤厂主厂房三楼;

4.洗煤厂主厂房一楼;

5.五联仓仓上。

(二)海拔高度:0~1000m;

(三)环境温度:-20℃~35℃;

(四)湿 度:80%(+25℃);

(五)耐震能力:按8级震区设防;

(六)污秽等级:III级。

四、标准和规范

电动葫芦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储存、验收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但不限于此:

1.《装配通用技术条件》(JB/ZQ4000.9-86);

2.《涂漆通用技术条件》(QJ813A-1996);

3.《手工电孤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和尺寸》(GB/T985-2008);

4.《埋孤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和尺寸》(GB/T986-2008)

5.《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2008);

6.《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1-2015);

7.《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T5905-2011);

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10);

9.《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GB/T*****-2017);

10.《钢丝绳》(GB/T8918-1996);

供方可采用高于或相当于上述标准的国家标准、规范,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均应是投标前一个月的有效版本。

五、主要技术参数

1.主厂房六楼电动葫芦技术要求:

(1)型号:CD型;

(2)起吊重量:10t;

(3)起吊高度:9m;

(4)提升速度:7m/min;

(5)运行速度:20m/min;

(6)钢丝绳型号:直径15mm;结构形式D-6×37+1;

(7)提升电机型号:ZD151-4;

(8)提升电机功率:13kW;

(9)运行电机型号:ZDY121-4;

(10)运行电机功率:0.5kW;

(11)环形轨道行程90米;

(12)控制方式:地面控制;

(13)电压等级:660V;

(14)电机防护等级:IP54;

(15)数量:1台。

2.主厂房五楼、三楼、一楼电动葫芦技术要求:

(1)型号:CD型;

(2)起吊重量:10t;

(3)起吊高度:9m;

(4)提升速度:7m/min;

(5)运行速度:20m/min;

(6)钢丝绳型号:直径15mm;结构形式D-6×37+1;

(7)提升电机型号:ZD151-4;

(8)提升电机功率:1kW;

(9)运行电机型号:ZDY121-4;

(10)运行电机功率:0.5kW;

(11)轨道行程46米;

(12)控制方式:地面控制;

(13)电压等级:660V;

(14)电机防护等级:IP54;

(15)数量:3台。

3.五联仓上电动葫芦技术要求:

(1)型号:CD型;

(2)起吊重量:10t;

(3)起吊高度:60m;

(4)提升速度:7m/min;

(5)运行速度:20m/min;

(6)钢丝绳型号:直径15mm;结构形式D-6×37+1;

(7)提升电机型号:ZD151-4;

(8)提升电机功率:13kW;

(9)运行电机型号:ZDY121-4;

(10)运行电机功率:0.5kW;

(11)轨道行程17米;

(12)控制方式:地面控制;

(13)电压等级:660V;

(14)电机防护等级:IP54;

(15)数量:1台。

六、主要结构形式及技术要求

1.设备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电动葫芦的整机稳定性应经过准确计算,计算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2.所有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均能满足安全和持续运行,满足本技术规格书中提出的所有工况下要求的功能,避免过度的应力、振动、腐蚀、老化以及其它损害运行的问题。

3.设备零部件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4.所有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是新的和优质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外购配套件亦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5.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有良好的互换性。供方提供优于本协议书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矿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

6.电动胡芦的钢结构和重要零部件的材料应为优质材料,并有原制造厂的检验报告。机器上采用的联接螺栓均作过防锈处理:铸、锻件毛坯均应有专职人员检验,不合格品均不能使用。

7.加工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焊接变形和焊接应力。对于有变形的焊接零件应进行整形校正。重要零件的焊缝均应为连续焊缝,并经X光探伤仪检査。

8.对主要的对接焊缝用X光探伤仪检验,受拉焊缝应达到II级标准。

9.铸件和重要焊接部件均应进行消除内应力处理。钢结构上的连接孔应均为钻孔、铰孔。起重机钢结构的设计寿命为20年,并可承受不小于25%的超载而不产生较大和永久性变形。

10.外露的转动部件均设置防护罩,便于拆卸。人员易于达到的运动部位设置防护栏,但不妨碍维修工作。

11.各转动件转动灵活,没有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良好,严禁有油脂渗漏现象。

12.外购材料及部件由供方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负全责。

13.车轮均应经过热处理工艺。

14.车轮组车轮的水平与垂直偏斜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不允许发生“啃轨”现象。

15.吊钩材料应采用优质碳素钢锻制,并经热处理,每个钩口应有防止钢丝绳脱落的安全装置。

16.起吊绳应是具有挠性的钢丝绳,长度应满足在最大起吊高度时,吊绳在卷筒上还应留有3圈安全圈,同时保证钢丝绳不打卷;起吊绳要求采用国内优质产品。

17.卷筒、铸造卷筒的毛坯件在加工前应进行应力消除卷筒的直径和长度要满足当吊钩在最低极限位置时能使钢丝绳在卷筒上留有不少于三圈的安全圈和三圈固定圈;压板及螺栓牢固可靠。

18.电动葫芦操纵方式为有线操作手柄+工业无线遥控器,导线足够长,操作手柄距地面1000mm,操作线采用防爆型操作线(采用RV型电缆),操作手柄电压采用36V电压。

19.所有轴承全部采用SKF、NSK、FAG等优质进口品牌轴承。

20.电动机应选用南京特种电机厂、南京起重电机总厂等符合安全标准的国内知名上榜企业的产品。

21.为了保证电动葫芦安全可靠地工作,应设置下列安全保护装置,但不限于此:制动器、起升载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短路保护和过流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限位保护和行程保护、超速保护、称重限制器等。

22.电动葫芦应设置安全、完整、规范的接地系统。

23.电动葫芦本体在使用现场进行空载、负载试验,保证其运行平稳、无卡碰、撞击等声音,紧固件无松动现象。设备安装调试后,确保能达到出厂时的标准。

24.所有的结构件表面处理和油漆的质量效果均达到国家的有关标准,并做到色泽光亮、均匀、美观。油漆颜色:整机面漆颜色为彩黄色(色标号RAL9001),电机颜色叶绿色(色标号RAL6002)防护罩颜色为交通橙色(色标号RAL2009)。

七、质量保证及承诺

1.质 保 期:整机质保期为设备正常投用后12个月。

2.供方必须提前查看现场,核算现场安装条件,确保设备外形及安装基础尺寸符合现场实际,对现场承重进行核定,确保设备载料运行的动载荷符合厂房承重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售后服务:供方负责安装、调试;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必须随时响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技术故障和疑难问题时,供方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做出处理意见和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质保期内,供方对设备出现的各类故障应及时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对非人为造成的各类零部件损坏,应及时免费更换,所更换部件质保期从更换日期起重新计算。

4.质量追溯:设备安装投用后,经试运行达不到技术规格书规定要求,供方负责对设备进行拆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供方承担,且拆除与重新安装造成的损失由供方全部承担。若设备一直满足不了要求,则追回设备款并重新进行招标,招标期间因原设备故障影响洗煤生产造成的损失由供方全部承担。

八、报价的内容及要求

1.供货范围:

(1)完整设备5套。每套包含且不限于电动葫芦、电缆、遥控器、行走导轨、制动器、起升载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短路保护和过流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限位保护和行程保护、超速保护、称重限制器、排线器、压板、连接件、连接螺栓及电气设备等相关附件。

(2)委托具有相关资质设计院对原有结构梁进行审核,对不满足电动葫芦安装条件的进行加固设计,并出具核算资料及结构梁加固设计图纸、电动葫芦安装设计图纸。

(3)现场完成全部5部电动葫芦的安装、调试工作。

(4)在所在地特检所办理检测检验手续,并出具检测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随机备件:

遥控器等总价值为成交价金额3%的备品备件(由供方列出明细,矿方选择确定)。

九、技术支持、资料及要求

1.技术资料(6套):设备总图、主要零部件图、基础图及载荷图;设备装配图;控制系统原理图,一、二次接线图;安装、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手册;部件明细图或备件手册。

2.质量证明文件(6套):主要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入厂复检报告,全部设备的主要易损件的损坏情况报告书;关键部件或工序的检测试验报告;出厂检验或验收记录、检验报告;主机合格证;其它外购件合格证。

3.设备招标时,供方需向矿方提供第1条、第2条内容的电子版资料1份(U盘封装)。

十、调试及技术服务

供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

2022年08月25日(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增电动葫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