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五分局卡拉混凝土生产系统给料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五分局卡拉混凝土生产系统给料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

询比价公告

各潜在报价单位:

因中国电建水电七局五分局卡拉混凝土拌和系统生产需要,拟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电动弧门8台套,请按以下要求于2022年08月29日上午10:3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POWERCHINA-*******-******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台套)

备注

1

电动弧门

DHM1000*1000型,进料口尺寸:1000mm*1000mm,生产率700-1000t/h,最大进料粒度400mm,电压380V,功率2.2KW,弧门型式:单推杆双开门,安装方式:平面法兰式安装。

8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装车、运输、指导安装调试、税费、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2年9月30日前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木里县卡拉水电站水电七局拌和系统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以及满足相关行业标准

4.1 产品设计、制造、检验等过程中,所有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检验验收均应遵守国家标准的规定。

4.2 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卖方提供给买方的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书。

4.3 本技术条款中未规定的任何细节,或在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没有明显的规定时,都应认为指的是应采用令人满意的习惯作法。

5、质保期:1年,安装调试(货到工地6个月内)验收合格后12个月。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6.1 报价人必须是制造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要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需提供至少3份近3年(2019年至今)同类产品业绩证明文件,每份合同中有标的物同规格型号以上设备,提供合同扫描件(显示型号规格以及合同总金额)以及对应发票1份。

6.3 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6.4报价人须注册成为《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合格供应商,同时在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集采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因报价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6.6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竞价。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提交。

8、报价有效期:90天。

9、支付和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卖方提供给买方合同总价的20%预付款保函后,买方支付20%预付款;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并提供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20%到货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验收款;系统生产运行3个月后支付20%运行款;质保金为已验收货物款项的10%,质保期12个月(安装调试合格之日期开始计算)或货到工地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10、已交货且未结算设备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抵扣凭证)、验收资料等;

发票名称统一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915*****201******M(统一社会代码)

公司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 349 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 号:510*****208*********

联系电话:028-********

11、询价通知的监督

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纪委监察部,监督电话:028-********

12、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如对询价内容有偏离时,需在此条款中说明。

13、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3.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13.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3.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响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优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13.5、不满足资格条件的报价函不予评审。

13.6、报价不完整,缺项、漏项供应商不接受评审。

14、成交通知

在本章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5、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

地 址:四川省西昌市木里县卡拉水电站

邮 编: ******

联系人:马驰

电话:139*****990

邮箱:*********@qq.com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分局

2022年8月25日

,四川,成都市,西昌市,郫都区,成都,02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混凝土生产 给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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