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保定市清苑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公示时间:2015-01-30】
招标项目名称:
保定市清苑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YCZB2015-004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冀发改招标核[2014]475号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
所属地区:
保定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清苑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农经[2014]136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百分之百 ,招标人为 清苑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2工程概况:
新建水厂两座,共打井6眼,并配备提水、消毒、机电、电气、输水等相关设施。
26个单村,共打井31眼并配备提水、消毒、机电、电气、输水等相关设施。
26所学校新建高位水池26座,打井26眼,并配备提水、消毒、机电、电气、输水等相关设施。
铺设管网2.5万米。
2.3工程建设地址:清苑县境内
2.4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技术质量标准
2.5工期(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土建及机电设备,电气设备,打井及井房,电气及净水设备,学校饮水工程,村外管网,村内管材、管件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共二十一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邓村水厂土建及安装工程
第二标段:魏村水厂土建及安装工程
第三标段:邓村水厂、魏村水厂电气设备采购
第四标段:11个村、6所学校打井及井房工程
第五标段:7个村、9所学校打井及井房工程
第六标段:7个村、11所学校打井及井房工程
第七标段: 25个单村电气及净水设备采购
第八标段: 学校饮水工程
第九标段: 邓村、魏村水厂村外管网工程
第十标段: 中闫庄、钟家营、高庄、侯郎营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一标段:南大冉二村、南大冉四村、西福村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二标段:田各庄、田各庄屯、东林水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三标段:东顾庄、大福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四标段:西顾庄、南林水、吴家辛、西杨庄、黄信庄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五标段: 南孙村、戎官营村、胡指挥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六标段:全昆、河北李庄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七标段: 邓村、西王庄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八标段: 清凉城、西王力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九标段:魏村西街、魏村南街、魏村东街、魏村北街、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二十标段: 马罗侯、东洪义、西洪义、阳城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二十一标段: 谢庄、阎庄、王辛力、大张庄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所投标项目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还应具备:
一、二标段: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至少具备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指工程造价≥1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以施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
(5)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标段: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主要货物的授权;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检验部门检测报告。
四、五、六标段:
(1)具备打井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至少具备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指工程造价≥100万元的打井工程),以施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
七标段: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主要货物的授权;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检验部门检测报告。
八标段: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至少具备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指工程造价≥100万元的管道工程或包含管道工程施工),以施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
(5)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九至二十一标段:
(1)具备招标货物生产、安装及综合服务的厂家,履行招标中各项规定的生产企业;
(2)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或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3)具备生产许可证及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管材、管件等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具有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通过通知书;
3.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6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在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代理机构室(清苑县建设北路541号)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一、二标段: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五、六标段: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八标段: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九至二十一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通过通知书、检测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6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第三标段,第七标段,第九至二十一标段为2015年3月3日 9 时 00 分,第一、二标段,第四、五、六标段,第八标段为2015年3月4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苑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苑县迎宾中街301号 地 址: 保定市建华南大街789号十方商贸城10号楼607室
邮 编:071700 邮 编: 071000
联 系 人: 张翠茹 联 系 人: 李建彬、姚瑞青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ongcheng68@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
账 号: 账 号:130*****801********11730
业主单位名称:
清苑县水利局
联系人:
李建彬 姚瑞青
地址:
保定市建华南大街789号十方商贸城10号楼607室
邮编:
071000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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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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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yongcheng6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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