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购买“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购买“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宁阳县]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购买“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8-26阅读次数:】

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购买“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购买“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

2.招标控制价:176万元

3.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通过购买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依托精准预报、科学指导和高科技设备的强有力支撑,建立实时管控机制,通过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精准指导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空气质量数据变化和污染源清单,排查主要污染源,适时分析不同时段空气质量状况,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 确保辖区内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正常工作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现状,以目标为导向,科学制定工作规划,抓好以下关键几步:

1)、空气质量分析研判服务。跟踪关注气象及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实时发布异常情况预警,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结合空气站、污染源在线、电量监控、气象等数据,开展分析研判,包括但不限于排名展示分析、数据变化情况分析、相关性分析、污染来源分析、对比分析等,提出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对上级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推送的高值热点,开展关联分析。通过对多站点空气质量历史数据和现状的系统分析,结合达标目标,分析出影响达标的重点参数、重点点位、重点月份。

2)、污染源溯源排查服务。开展重点区域涉气污染源排查,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和措施“双清单”,并动态更新。巡查过程中采用挂图作战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图片或视频+定位+文字说明)实时推送至“工作群”和管控平台。 对上级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推送的高值热点,第一时间到现场排查,借助走航、便携式检测仪等手段,精准溯源,配合处理并反馈。根据反馈情况,组织现场溯源排查人员不定期进行复查,闭环管理。

3)、移动走航监测服务。借助VOCs走航、六参数走航等多种走航技术和便携式设备为载体进行地面、空中走航监测,结合序时变化情况,实时反馈高值数据,并锁定污染源。开展重点区域常态化和应急走航监测,夏季臭氧、秋冬季颗粒物和SO2、氮氧化物开展专项走航监测,给出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清单,动态绘制扬尘、交通堵点、不同工业类型的污染地图,实现动态挂图作战。

4)、颗粒物雷达监测服务。运用颗粒物激光雷达对重点区域进行扫描监测,获取大气气溶胶的分布,反映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了解区域内大气污染的分布情况,对监测结果和重点污染源进行观测、分析、研判、现场溯源,找出重点管控污染源,并提出管控意见。

5)重点企业现场核查服务。对宁阳县重点监管的涉颗粒物、SO2、NOx及VOCs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核查期间根据企业类型选用不同的便携式检测设备(PID、颗粒物、NOx、SO2、NH、恶臭、风速仪等)。从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工艺环节、治污设施、废弃物等进行全流程诊断,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减排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6)抓关键时段和重点污染过程,抓好应急保障工作。针对重要节日(中秋节、春节等)、重要时段(秋收季节)、污染天气等,制定针对性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工作方案,抓好空气质量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做到精准减排、科学防控。

(二)工作重点

1)、根据泰安市宁阳县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建立发现、分析、推送、查处、反馈闭环管理机制。

2)、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大气治理软件系统,借助数据分析,建立考核机制,进行数据有效分析及日常管控任务推送。

3)、利用完整的走航监测设备,对污染物精准溯源,出具监测报告,精准指导,研判分析。

4)、针对污染较为明显的企业,利用排污许可核查系统,围绕排污许可证对企业展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各乡镇建立“一镇一策”的大气污染防治策略,因地制宜,排查主要污染源,并提出相应管控建议。

(三)服务成果

编制空气质量分析报告(日报、月报、专报);巡查问题汇总表,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和措施“双清单”;走航监测报告;激光雷达监测报告;重点企业污染源问题和措施“双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8月26日起,至2022年8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8月29日16:3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地 址:宁阳县华阳大街691号

项目联系人:许科长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金阳商贸城2123号

项目联系人 :王永志

联系方式:0538-*******

附件: 环保局需求方案.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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