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的1台集装箱正面吊(GR2022TJ1001002¥40.860000万)

天津港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的1台集装箱正面吊(GR2022TJ1001002¥40.860000万)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港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的1台集装箱正面吊
    评估价格(万元)40.******评估机构天健国信资产评估(天津)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17.******
    其他披露内容(一)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资产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做出判断。(二)委估资产转让后将异地使用,设备评估值中不包含增值税、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未考虑资产转让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相关税费以及运输费。(三)委估设备依据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津港投发〔2021〕75号”关于印发《天津港集团公司2021年出清出让工作计划》的通知,天津港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2021年被列入2021年出清出让工作计划中,企业在2021年底已全面停止经营,目前委估设备均处于闲置状态,设备停用前均可正常使用。(四)委估设备中“集装箱正面吊”设备需进行年检,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明细表中集装箱正面吊(含2套吊具)于2019年12月停止使用,目前处于闲置状态。2021年9月经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停用,并出具了《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再次投入使用需进行解停。(五)本次转让的1台集装箱正面吊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设备明细表》等相关备查文件。(六)本次转让的1台集装箱正面吊无抵押、无纠纷、无诉讼、无对外租借等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港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1802注册资本1800.******
    法人代表白振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550*******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911*****000*****XA
    批准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批准文件名称天津港集团公司关于印发2022年度集团公司设备转让和报废计划审查意见的通知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设备现状情况及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的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次转让1台集装箱正面吊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转让1台集装箱正面吊涉及的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依据独立判断确认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之内容,1台集装箱正面吊于2019年12月停止使用,处于闲置状态,截至目前未进行特种设备年检,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特种设备复检相关事项,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特种设备复检申请手续,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本转让1台集装箱正面吊项目以现状转让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转让方对本次转让设备项目的品质、使用性能及设备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2、本项目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本次转让的1台集装箱正面吊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提供《承诺函》及转让方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钱世军 电话:137*****644,预约看样的联系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时至16时)3、意向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将12万元的保证金缴纳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内。4、若在挂牌期满时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若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其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经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未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还交易保证金。5、最终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缴纳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帐户。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或网络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3)最终受让方未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4)最终受让方未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缴纳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帐户的。7、本次交易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双方全部费用(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取规定执行,由转让方和最终受让方分别按照确定的交易服务费金额缴纳交易服务费。设备过户税、费等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支付。8、自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之日次日起,最终受让方在 15个自然日内自行完成设备移机清运,涉及到的一切拆除、清运费用及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受让方需支付相应设备场地管理费及清运费用等一切设备移交时其他相关费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2.******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
    数量:成新率%:
    *是否大型设备:
    项目及价值介绍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承诺函.PDF
    现场看样确认函.PDF
    设备明细表.pdf
  • 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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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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