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技术咨询采购项目
《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技术咨询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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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文
件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
询价函 致:各供应商 一、询价项目名称:《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技术咨询采购项目。 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或其他技术参数。 三、评标标准:技术评审合格后,最低价格中标。 四、合同主要条款 1、工期: (1)材料收集、编制和内审: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2)协助应急管理局组织开会评审,会议通过后15日内完成报告修改; (3)文本资料报送:按照评审专家要求修改完毕后10个工作日,完成报告交付。 2、合同计价方式:合同总价。 3、支付条款: (1)按照现行的国家政策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修改编制《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交《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和《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报告等。 (3)签订合同后5日之内,乙方开具100%发票,甲方支付预付款30%,待预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甲方支付30%,预案发布后,甲方支付剩余40%。 4、质保期:无 5、签约主体: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五、投标要求 1、投标方式:纸质版提交,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投标文件关键页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包含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全部内容。 2、投标文件:共两部分 (1)商务部分 1)报价部分:按照附件1“采购报价表”填报,投标价格为固定总价,报价中如有分项报价必须列明分项价格。报价请标明含税总价、税率、税费。 2)资质部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开户许可证、法人或项目委托人等相关证明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技术部分 采购要求详见附件2的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或其他技术参数。如未对询价函及技术文件要求提出差异则视为满足询价函及技术文件要求。请确保内容的准确、完整、真实。 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 六、联系方式:139*****974 联系人:闫淑琴 七、其他 本项目投标等环节均通过远程报送。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办理时间,逾期影响文件报送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负。(邮寄地址: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保障科) 八、附件 附件1:采购报价表 附件2:技术规范书 2、应急资源调查技术规范书 3、应急预案编制技术规范书 |
附件1 采购报价表
致: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很荣幸能参与《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技术咨询采购项目的投标。
1、我方已仔细阅读该项目询价文件(包括补充文件、通知)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元)含税____%的报价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价税分离后,未含税净价____元,税额____元;
2、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询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清楚应放弃提出一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我方已认真仔细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编制详细的投标文件各个部分;
3、本报价有效期为从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
4、我方同意提供由询价人可能要求的与询价有关的一切资料或数据;
5、我方如果中标将按询价文件、合同文件的规定履行所有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在此承诺所提交一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如经询价人审查发现我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与事实不符,我方无条件接受询价人对此所做出的任何处理,也不要求询价人对此做出任何解释;
7、如果我方的技术、财务状况或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报价有效期内发生了变化,我方承诺将此情况告知询价人;
8、我方在询价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我方自理;
9、所有有关本报价文件的正式通信应函送;
10、我方保证将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交货进度交货,绝不影响工程总体进度;
11、若因我方疏忽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符或有出入,我方无条件接受所有内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供应商报价合计 | 税率 |
1 |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联系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2 技术规范书
(一)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书
1、概述
1.1评估目的
为编制《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提供依据支撑,确保迅速、有序、高效的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事件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的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评估范围
朔州市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应对工作。
1.3评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007年8月);
《山西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0年4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1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2月11日)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2年3月28日)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5月30日)
《山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7月28日)
2、评估程序
风险评估基本程序包括前期准备、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做出评估结论、编制风险评估报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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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风险评估程序
3、前期准备
风险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评估工作组、制定技术方案、组织相关培训、收集资料等准备与策划工作。
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1)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自然条件(水文、地质、气象、环境等);
(3)重大危险源信息及分布;
(4)市、县近年来所发生突发性水旱灾统计资料;
(5)相关风险管理资料。
4、风险辨识
对主要突发事件危险因素进行分析辨识,主要包括突发性水旱灾。
5、风险评估
各危险因素导致水旱灾害的可能性和严重性不同,结合各类危险因素的危害特性、事故特点以及能采集的危险因素信息,构建风险源发生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判定指标体系和严重性判定指标体系,结合风险矩阵,给出风险源的风险级别。
结合风险级别、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以及救助能力等,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效性进行评估,评估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
6、风险评估成果
依据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编制《朔州市防汛抗旱风险评估报告》。
(二)应急资源调查技术规范书
为《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提供依据支撑,对应急资源开展调查。为规范应急资源调查的过程,应急资源调查技术规范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调查目的
针对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事件,全面调查本地区、各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事故处置所需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为建立各区域内应急资源数据库和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统一完整、及时准确的基础资料和决策依据,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措施的制定。
2、调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007年8月);
《山西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0年4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1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2月11日)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2年3月28日)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5月30日)
《山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7月28日)
3、成果
(1)文本:《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资源调查表》。
(2)附件、附表:
1)各类应急资源调查样表;
2)应急指挥部构成及联系电话;
3)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和支持部门;
4)应急抢险队伍;
5)应急物资;
6)避难场所分布图;
7)其他相关资料。
(三)应急预案编制技术规范书
1、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特编制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朔州市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应对工作。
3、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水旱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原则。在本级行政首长统一指挥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建立完善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
(3)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公众参与、军民结合,科学调度,保障安全等原则。
(4)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
(5)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要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质量。
4、突发事件类别、级别划分
突发事件类别
水旱灾害。主要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千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突发事件级别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 、二级(重大) 、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突发事件应对主体
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原则。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由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县级人民政府做好先期处置工作。超出本级人民政府应对能力时,申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负责应对。涉及跨市级、县级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或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应对,也可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共同应对,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指挥。
5、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007年8月);
《山西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0年4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1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2月11日)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2年3月28日)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5月30日)
《山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7月28日)
6、编制过程
为规范应急预案过程,保障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编制应急预案应按以下过程进行。
(1)成立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
(2)开展应急资源调研;
(3)实施区域事故风险辨识评估;
(4)编制应急预案;
(5)应急预案评审。
7、工作进度
总体进度预计3个月(有效工作日),工作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详见报价清单)。
8、成果
文本:《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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