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大连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2年度大连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22年度大连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及相关要求,经大连市中医药继续教育专家评审和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现将审核通过的41项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予以公布。
一、各项目主办单位要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组织管理,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规范管理,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2022年开始,我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实施、学分申请授予、项目实施反馈等管理工作全部依托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成。项目主办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授课教师和授课内容等。如需调整,应在信息系统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变更。
二、项目原则上应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举办一周前和结束两周内,主办单位要通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报备(如有调整,请同时提交变更申请)和执行反馈(项目执行情况表和实施效果评价报告)。报备时,应明确举办方式,其中线上举办项目应标明所依托的网络平台。
三、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不得直接向学员授予学分,要通过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审核报市卫生健康委确定后,方可实施学分授予。
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赵彤昕,张娅妮,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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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医药继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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