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主城区智慧之树(路灯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一标段】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主城区智慧之树(路灯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一标段】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主城区智慧之树(路灯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主城区智慧之树(路灯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一标段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张家口市主城区智慧之树(路灯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易彩照明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专项债占比100.00,招标人为张家口易彩照明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主城区智慧之树(路灯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一标段2.1.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主城区2.1.3建设规模:张家口市主城区经开区路灯照明智能化升级改造及路侧实施多杆合一,道路总长度约7.57公里,按单双侧布灯方式折合道路总长度约15.14公里,智慧之树数量约421杆。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9月31日前完工,其中设计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2年10月20日止,期间需提交正式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核;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9月31日前完工。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整体施工周期根据发包人要求。2.1.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应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包括清苑街、朝阳西大街、朝阳东大街三条核心路段,上述道路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原有路灯拆除、施工、绿化恢复,其他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相关培训、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中标单位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需求任务书)。2.2.2工程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2)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不断完善各设计成果直至最终满足送审要求。3)根据审图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证。4)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标准和全部施工图纸。5)完成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服务工作。6)满足业主方的关于本项目的其他设计要求。2.2.3 施工总承包:按设计文件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不限于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定位放线、工程的安装、竣工验收和维保等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2.2.4 工程竣工验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1.1.2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1.3施工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1.5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将已经完成并审批通过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随招标文件一并公开发布的,上述成果资料的编制单位和评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截图要求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单位注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投标人近三年(自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安装或总承包业绩(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智慧之树或智慧灯杆或智慧合杆或多杆合一或道路照明或路灯,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资料)。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8)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6 10:00至2022-09-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1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口市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易彩照明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朝阳西大街建发集团10楼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李晓雄

联系人:石晓娟
电话:

0313-*******

电话:0313-*******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187*****615@163.com

电子邮件:hszbdl@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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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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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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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升级改造 智能化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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