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主城区智慧之树(路灯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一标段】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主城区智慧之树(路灯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一标段】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主城区智慧之树(路灯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主城区智慧之树(路灯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一标段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张家口市主城区智慧之树(路灯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易彩照明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专项债占比100.00,招标人为张家口易彩照明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主城区智慧之树(路灯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一标段2.1.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主城区2.1.3建设规模:张家口市主城区经开区路灯照明智能化升级改造及路侧实施多杆合一,道路总长度约7.57公里,按单双侧布灯方式折合道路总长度约15.14公里,智慧之树数量约421杆。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9月31日前完工,其中设计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2年10月20日止,期间需提交正式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核;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9月31日前完工。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整体施工周期根据发包人要求。2.1.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应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8)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6 10:00至2022-09-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1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口市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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