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纵湖镇公园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大纵湖镇公园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0]大纵湖镇公园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CS********700 项目名称 大纵湖镇公园景观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5年1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5年2月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纵湖镇公园景观绿化工程已由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盐城市双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大纵湖镇公园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都发改审【2015】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双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纵湖镇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盐都区大纵湖镇境内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目标:其他

4.计划工期: 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03月10日。

5.工程规模:绿化总面积约41616平方米,总投资约160万元。

6.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GYCS****************42 大纵湖镇公园景观绿化工程 大纵湖镇公园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绿化面积约41616平方米,投资额约160万元。 45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含)以上或者[园林绿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市外园林绿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盐施工(养护)备案登记表》详见盐城市园林管理局网站公共服务>通知公告>正文http://ycylglj.com/Html/ggfw/tztg/2859.html

4.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业绩要求:

4.4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自废标认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4.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4.7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8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9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5年01月30日至2015年02月05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 投标诚信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 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136*****6999,联系电话:****-********),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本工程也可以采用年度诚信保证金投标,具体缴纳和退还方式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诚信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盐招办发[2012]3号)、《关于明确年度诚信保证金缴纳和使用方法的补充说明》(盐公管办发[201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2、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保证金退还
3.1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列入中标候选人,但非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但仍存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建设工程招标办监督。
3.2中标人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建设工程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办理相应比例的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凭竣工验收证明予以退还。
3.3保证金退还地点: 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六、 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商务性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和彩色原件扫描件,企业诚信库中上传的必须是彩色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必须保证彩色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副本版本不一致的除外,下同),且彩色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必须齐全且不得涂改、原件不全或涂改处未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的、原件与彩色原件扫描件不一致的,企业诚信库中的扫描件不是原件扫描件的,出现以上任一情况的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3)市外园林绿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盐施工(养护)备案登记表》。
(4)拟投入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一览表。
(5)符合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
(6)拟投标项目部成员的相关证书。
(7)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8月—2015年1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拟投标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7)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注:各投标人必须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中的资料,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须提供的业绩、养老保险证明等资料无须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核验,投标前随投标文件同时上传到企业诚信库中即可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2、详细评审
商务性评审100分
(2)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3 分,每下浮1%扣减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 取值30%、31%、32%、33%、34%;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的取值为园林绿化工程为84%;Q2、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3 分,每下浮1%扣减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扣分约定:
⑴、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或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分部分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不足10项的全部进行重点评审。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1.0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⑵、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去掉其措施项目费总金额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⑶、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说明:
①. 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任何情况下不得改动。
②. 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电话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市双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人民中路137号 地 址: 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1号楼403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国政 联 系 人: 葛永健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88@qq.com">********88@qq.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纵湖镇公园景观绿化工程已由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盐城市双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大纵湖镇公园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都发改审【2015】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双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纵湖镇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盐都区大纵湖镇境内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目标:其他

4.计划工期: 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03月10日。

5.工程规模:绿化总面积约41616平方米,总投资约160万元。

6.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GYCS****************42 大纵湖镇公园景观绿化工程 大纵湖镇公园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绿化面积约41616平方米,投资额约160万元。 45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含)以上或者[园林绿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市外园林绿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盐施工(养护)备案登记表》详见盐城市园林管理局网站公共服务>通知公告>正文http://ycylglj.com/Html/ggfw/tztg/2859.html

4.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业绩要求:

4.4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自废标认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4.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4.7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8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9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5年01月30日至2015年02月05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 投标诚信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 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136*****6999,联系电话:****-********),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本工程也可以采用年度诚信保证金投标,具体缴纳和退还方式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诚信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盐招办发[2012]3号)、《关于明确年度诚信保证金缴纳和使用方法的补充说明》(盐公管办发[201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2、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保证金退还
3.1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列入中标候选人,但非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但仍存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建设工程招标办监督。
3.2中标人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建设工程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办理相应比例的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凭竣工验收证明予以退还。
3.3保证金退还地点: 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六、 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商务性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和彩色原件扫描件,企业诚信库中上传的必须是彩色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必须保证彩色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副本版本不一致的除外,下同),且彩色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必须齐全且不得涂改、原件不全或涂改处未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的、原件与彩色原件扫描件不一致的,企业诚信库中的扫描件不是原件扫描件的,出现以上任一情况的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3)市外园林绿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盐施工(养护)备案登记表》。
(4)拟投入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一览表。
(5)符合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
(6)拟投标项目部成员的相关证书。
(7)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8月—2015年1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拟投标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7)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注:各投标人必须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中的资料,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须提供的业绩、养老保险证明等资料无须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核验,投标前随投标文件同时上传到企业诚信库中即可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2、详细评审
商务性评审100分
(2)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3 分,每下浮1%扣减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 取值30%、31%、32%、33%、34%;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的取值为园林绿化工程为84%;Q2、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3 分,每下浮1%扣减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扣分约定:
⑴、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或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分部分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不足10项的全部进行重点评审。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1.0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⑵、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去掉其措施项目费总金额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⑶、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说明:
①. 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任何情况下不得改动。
②. 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 。

八、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电话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市双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人民中路137号 地 址: 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1号楼403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国政 联 系 人: 葛永健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88@qq.com">********88@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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