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范埠桥工程招标公告

长江路范埠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 公 告

连云港润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项目东海县长江路范埠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合同估算价约:260万元,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东海县长江路范埠桥工程
2.工期要求:10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报建造师应提供自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证明(或退休证明)

3.本项目执行建市(2007)72号文件,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企业报名。

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实行法人面谈制。
三、资格审查办法:
1.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即投标申请人满足招标公告所要求的相关条件和竞争性发包文件中的相关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以下属于资格审查条件:凡资格后审申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详见资格后审文件。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8)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10)无论投标企业所属哪个区域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证明查询。
A、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人应对企业自身、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记录查询,(投标人自行查询)
B、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对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C、投标单位应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承诺的证明原件放入资格后审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放入副本内,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1)按连建管“[2006]636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一个注册建造师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县招标办备案后方可承担。

(12)按东住建发[2011]26号文:①县内企业需提供《县内建筑企业备查表》②初次进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拟投标工程到建管处提出进县施工项目备案申请,取得《进县施工项目备案证》;
(1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14)贯穿工程整个再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1月 30 日至2015年2月 3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30 分到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处参加投标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含资格后审文件),售后不退。

3.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拟派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B类证复印件前来报名(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或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本工程按现场抽签的方式选用“苏建规字[2013]4号”文,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第七条中的方法一或方法二,计算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C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C值的得满分,偏离C值的,相应扣减分,每低于1%,扣减0.3分,每高于1%的扣0.5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经评审的投标价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或重新招标;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

招标人:连云港润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东海县东开发区晶都大道 999号 代理机构地址:水榭花都1-47号
招标人联系人:谢均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超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6*****588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6*****679

日 期:2015年1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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