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县乡公路养护清扫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东山县县乡公路养护清扫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东山县县乡公路养护清扫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东山县路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东山县县乡公路养护清扫车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漳州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东山县县乡公路养护清扫车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ZZCC*******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A**********[街道清洗清扫车] | 街道清洗清扫车 | 1(辆)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7)-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规定执行。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谈判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谈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谈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工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30日每天8:30~12:00时,15:00~18:00时 。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漳州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聚福商业街汇泉四路1号聚福花园3幢8-201室)。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2022年 9 月 2 日 上 午 10:00时,谈判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聚福商业街汇泉四路1号聚福花园3栋8-201室。(不见面开标)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东山县路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地址:东山县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法:152*****700
代理机构:漳州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聚福商业街汇泉四路1号聚福花园3幢8-201室
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法:188*****713邮箱:**********@qq.com
标签: 乡公路养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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