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2022年居民出行入户调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城市居民出行行为影响分析竞争性磋商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2022年居民出行入户调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城市居民出行行为影响分析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2022年居民出行入户调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城市居民出行行为影响分析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JM-2022-07-*****(TXJ-0431-*******)

1.2项目名称:长春市2022年居民出行入户调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城市居民出行行为影响分析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一标段:19.80万元;二标段:19.50万元

1.5最高限价:一标段:19.80万元;二标段:19.50万元

1.6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需求

一标段 长春市2022年居民出行入户调查

JM-2022-07-*****

(TXJ-0431-*******-1)

开展2022年度长春市区居民出行入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调查样本户、样本个人的基本信息,以及个人出行的时间、目的、方式等信息。调查样本户数不少于1200户,调查时间为9月正常工作日,形成《长春市2022年居民出行调查分析报告》。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标段 新冠肺炎疫情对城市居民出行行为影响分析

JM-2022-07-*****

(TXJ-0431-*******-2)

基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手机信令数据,对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长春市居民出行的时空轨迹进行分析,从出行目的、出行空间分布、出行时长、出行距离等角度,分析交通特征的变化,形成《新冠肺炎疫情对城市居民出行行为影响分析报告》。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

3.3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4.1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三开标室

五、开启

5.1时间:2022年09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

联系人:刘太宇

联系方式:186*****995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

联系方式:0431-********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洪久

电话:0431-********

7.4监督部门

名称: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方式:0431-********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采购人联系方法

186*****995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2022年居民出行入户调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城市居民出行行为影响分析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39.3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开展2022年度长春市区居民出行入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调查样本户、样本个人的基本信息,以及个人出行的时间、目的、方式等信息。调查样本户数不少于1200户,调查时间为9月正常工作日,形成《长春市2022年居民出行调查分析报告》。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2、基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手机信令数据,对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长春市居民出行的时空轨迹进行分析,从出行目的、出行空间分布、出行时长、出行距离等角度,分析交通特征的变化,形成《新冠肺炎疫情对城市居民出行行为影响分析报告》。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2-08-29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三开标室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现场获取

文件售价(元)

5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09-08 13: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2-09-08 13:30

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王洪久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居民出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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