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路(S222-人民路)工程(道路、排水、给水、照明及交通设施)招标公告

北路(S222-人民路)工程(道路、排水、给水、照明及交通设施)招标公告


1、南通滨海园区三余新镇开发办公室 的滨海园区三余新镇环镇北路(S222-人民路)工程(道路、排水、给水、照明及交通设施)施工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南通滨海园区三余新镇。
⑵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750万元。
⑶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年03 月01 日至 2015年 08月 27日。
⑷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1 三余新镇环镇北路(S222-人民路)道路、排水、给水、照明及交通设施(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约750 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⑶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及以上,信誉良好;
⑷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及以上,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企业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在2011年1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价6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市政工程(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企业业绩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7、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15年 01 月 31日至2015年 02 月 05 日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5 年 02 月 10 日 24 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 2015年 02 月12 日 24 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将于开标前7天发布最高限价(招标已载明的,可不再行发布)、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02 月 26日 9:30 时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州湾商务大厦601室(地址:南通滨海园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详见招标文件
13、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拾万元 (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14、特别提示:
(1)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最高限价等资料下载可通过南通滨海园区网站(http://www.ntbh.gov.cn/)招投标信息→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或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告知的其他方式获取。
(2)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南通滨海园区通州湾商务大厦233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84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工农路6号华丽大厦1002室
联系人:杭工
联系电话:********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2015年01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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