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环公路二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北环公路二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海丰县林业局拟建设的 海丰县北环公路二期景观绿化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海丰县北环公路二期景观绿化工程,长5.43Km中央分车带和两侧绿化带,工程造价*******.28元,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条件具备,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建设地点:海丰县北环公路;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广东省营造林检查验收办法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省级林业有关部门核发的 造林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的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 招标工程项目到 海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带齐以下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1 企业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4.2 《造林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5 项目负责人林业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6 近5年(2010~2014年)各年承担过公有制营造林工程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附有验收单位及验收人员签署的验收表)复印件,业绩跨年度或分年度实施只能按签订合同当年业绩证明计算, 业绩证明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人对业绩证明核对;
4.7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在报名时间之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带身份证原件)须亲临到招标单位签署承诺书,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同时带齐上述相关材料有效证件的原件给招标人进行核对,核对符合要求的方能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提供本投标承诺书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须是A4纸,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原件核对后退回,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
5、
招 标 人:海丰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施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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