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华辉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遴选财务审计机构的招标公告

关于南京华辉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遴选财务审计机构的招标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2日作出(2022)苏0117破申6号《决定书》,决定对南京华辉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一下简称“华辉装饰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担任华辉装饰公司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为推进华辉装饰公司预重整工作,充分了解其资产、负债情况,管理人决定以公开遴选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现向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财务审计机构发出本公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南京华辉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1998年1月14日登记成立,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工程、园林古建筑、广场规划工程设计、施工;工程建筑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空气净化设备、机电设备、消防设施、门窗、不锈钢制品、金属结构件安装;建筑幕墙工程、楼宇智能化系统工程、钢结构、建筑防水工程、弱电工程、管道工程施工;新型建材研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对华辉装饰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企业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客观、全面;

2.审计企业的财产是否存在隐匿、转移、流水、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其去向的情形;

3.审计企业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情形;

4.审计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且形成应收账款审计情况报告;

5.审计企业对外债务情况;

6.审计企业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缴纳情况;

7.核查企业大额资金流向及其与关联单位或人员之间的资金往来;

8.核查企业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五条、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9.核查企业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转移企业财产等情况;

10.核查企业资产界限是否明确,是否因企业改制、重组、出资等问题,出现转移企业资产,与其他企业的债权、债务、资产混同等问题;

(二)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对申报的每一笔债权根据管理人要求发表独立审计意见;配合管理人调查认定职工债权。

(三)协助管理人进行税务债权的审查和税务筹划并回答管理人关于税务方面的咨询问题。

(四)根据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就关联企业、人员财务混同等专门问题/事项出具专项报告。

(五)根据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六)法院或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审计周期

2022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审计工作。

四、参选机构要求

1.参选机构已编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2.具有破产企业审计业务经验和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4.与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5.自选定之日起3日内应派遣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工作人员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6.本项目的服务费用一旦确定则一次性固定,无论工作难度大小、工作范围多少、工作时间迫切等,期间不作任何调整;

7.鉴于破产项目特殊性,参选机构承诺垫资开展相关工作,待转入重整程序后,审计费用依法作为破产费用支付,管理人将在债务人企业破产财产分配或债务清偿时支付服务费用。

五、参选机构需提交的文件

(一)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选聘文件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

2.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分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3.参选机构具有的预重整、重整方面的工作经验(同类项目服务案例);

4.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人数;

5.初步的服务方案及最低报价;

6.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六、文件提交方式及选定要求

1.参选机构应于2022年8月31日上午12时前将参选文件递交管理人。管理人办公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5号河海科技大厦三楼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卢彤151*****359

2.对于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管理人综合报价、工作方案及从业经验等情况择优选定。

南京华辉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务审计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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