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中山路消防救援站营房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中山路消防救援站营房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中山路消防救援站营房维修工程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
采购单位 | 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河北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26日14:2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众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街香年广场B座1305)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9月06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众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街香年广场B座1305) | ||
预算金额 | ¥5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然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232 | ||
采购单位 | 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革新道与重光路交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转8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众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街香年广场B座130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232 |
项目概况
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中山路消防救援站营房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街香年广场B座13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110
项目名称: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中山路消防救援站营房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 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 标方法。
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配备正项目经理一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任命书;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磋 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 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加盖公章及法 人章)和被授权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6.供应商须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度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街香年广场B座1305
方式:发售,现场领取。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街香年广场B座1305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众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街香年广场B座1305)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众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街香年广场B座13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革新道与重光路交口
联系方式:********转8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众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街香年广场B座1305
联系方式:186*****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然
电 话: 186*****232
标签: 营房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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