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双阳区公告时间2022年08月26日14:3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二干小区18号楼旁办公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冰
项目联系电话0431-********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欣键,0431-********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二干小区18号楼旁办公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白冰,0431-********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二干小区18号楼旁办公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ZBCC2022-027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检察院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检察院多媒体会议系统集成服务、检察院安全防范系统集成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以下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19-2021年之间的,提供2019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或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参与投标;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三、获取谈判文件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二干小区18号楼旁办公楼)方式: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获取(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报名);(3)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需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3.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二干小区18号楼旁办公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AB栋101二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AB栋101二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YHZBCC2022-027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二干小区18号楼旁办公楼)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谈判编号:YHZBCC2022-027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2,000.00元

最高限价:602,000.00元

采购需求:检察院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检察院多媒体会议系统集成服务、检察院安全防范系统集成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级行业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以下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19-2021年之间的,提供2019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或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参与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二干小区18号楼旁办公楼)

方式: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获取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报名);

(3)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需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9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AB栋101二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李欣键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冰

联系电话:0431-********

3.监管部门: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冰

电话:043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李欣键,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二干小区18号楼旁办公楼            

联系方式:白冰,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冰

电 话:  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系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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