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搬迁项目(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采购子项目)采购公告
郴州市苏仙区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搬迁项目(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采购子项目)采购公告
郴州市苏仙区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搬迁项目(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采购子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6日
郴州市苏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郴州市苏仙区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搬迁项目(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采购子项目)(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计【2022】111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GA2022-CG-008)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区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搬迁项目(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采购子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计【2022】111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GA2022-CG-008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时约定。
二、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元人民币) |
1 | 郴州市苏仙区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搬迁项目(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采购子项目) | 1批 | ******.00 | ******.00 | *****.0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四表一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5月-2022年7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及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自查截图);
(7)要求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原件;
(3)符合资质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4)《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应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为郴州国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第一国际玉女座17楼B14号房),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询价小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询价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也可以由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并发出询价文件。
2、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现金或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2、询价时间:2022年9月9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3、询价地点:郴州国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第一国际玉女座17楼B14号房)。
九、确认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2年9月8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
十、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十一、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苏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
联系人:王志刚
电 话:139*****041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市国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郴州市第一国际玉女座17楼B14号房
联 系 人: 肖安东
电 话:139*****008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标签: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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