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秸秆打捆直燃生物质锅炉集中供暖项目
景县秸秆打捆直燃生物质锅炉集中供暖项目
1、招标条件
景县秸秆打捆直燃生物质锅炉集中供暖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景县众源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河北诚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景县众源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景县秸秆打捆直燃生物质锅炉集中供暖项目
2.2、项目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景县龙华镇工会小区。
2.3、采购内容:6吨生物质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1套。
2.4、供货期:3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5、质量标准:合格
2.6、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具备2022年以来不少于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成立不足半年的提供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3.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良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报名需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证明文件;3、2022年以来不少于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成立不足半年的提供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5、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6、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1)报名时携带以上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4.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衡水市育才南大街816号财贸大厦1304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和泓假日酒店六楼东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进行公开发布。
注: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其他途径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县众源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经理180*****1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诚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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