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安镇赵村村新村安置点室外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泗安镇赵村村新村安置点室外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县泗安镇赵村村新村安置点室外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泗安镇赵村村新村安置点室外排水工程,已经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核准,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县泗安镇赵村村经济合作社,招标组织机构为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兴县泗安镇赵村村新村安置点室外排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兴县泗安镇赵村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雨水管道长约1500米,污水管道长约2100米 。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新村内雨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的铺设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大写玖拾伍万元,¥ 95万元。

2.6 本工程总工期: 9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州市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湖州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进湖登记备案管理手册》和《县外建筑业企业诚信保证金证明》,湖州市内县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由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县外建筑业企业诚信保证金证明》。

3.3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企业任职文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任职C类证书。

3.4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会员,请于2015年2月2日 8 时 30分至 2015年2月6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本次招标受理会员单位ID卡报名。会员单位持ID卡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2日 8 时 30分至 2015年2月6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本次招标不受理非会员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2015年2月2日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

5.2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供下载;

5.3 招标文件下载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按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泗安镇赵村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泗安镇赵村村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城北小区97幢3单元502室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刘主任 联 系 人: 朱工、李工

电 话: 136*****268 电 话: ****-*******

2015年2月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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