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建文化演艺中心建设预算审计、中期审计和竣工结(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江西新建文化演艺中心建设预算审计、中期审计和竣工结(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江西新建文化演艺中心建设项目预算审计、中期审计和竣工结(决)算审计项目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文演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江西新建文化演艺中心建设项目预算审计、中期审计和竣工结(决)算审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西新建文化演艺中心建设项目预算审计、中期审计和竣工结(决)算审计。
二、项目估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概算约22.14亿元(不含土地款),其中建安费16.4亿元(含设备采购费等二次招标项目5.59亿元);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基本情况
江西新建演艺中心项目位于新建区望城镇,地处凤台路东侧,规划横一路以南,320国道以西,宏福大道以北,天福路两侧。总规划用地169.56亩(其中CL702-D06地块75.28亩、 CL702-D03地块22.72亩、CL702-D08地块71.56亩);总建筑面积42.23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43万㎡、地下室面积9.79万㎡;总计容面积约31.8万㎡。整个项目包含文化演艺中心(含剧院、杂技厅、木偶戏厅等)、文化企业办公大楼、写字楼、酒店、公寓、大型商业、住宅等。建成后将成为南昌市规模最大的文化演艺综合体。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从2021年2月至2024年12月。
本项目的项目公司及其股东、各参建方信息如下:
(1)文演中心项目的项目公司名称:江西省文锦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公司的股东方单位名称:江西文演纬华置业有限公司、江西智颐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峡江县颍川置业有限公司
(3)EPC总承包单位名称:江西有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5)监理公司:江西省建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全过程咨询单位: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招标内容:针对本项目进行预算审计、中期审计及竣工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结束止。
四、投标资格条件: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满足相应业绩、人员和信誉要求,具备相应的审计能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4。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资格应满足附件1-4。
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报名时由牵头人负责并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协议书格式见附件5)。
4. 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机构投标的,必须获得其所属法人机构的唯一授权(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 与江西省文锦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各方股东、江西新建文化演艺中心项目各参建方(包括但不限于总包单位江西有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正在与江西省文锦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各方股东、江西新建文化演艺中心项目各参建方有业务往来,且在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结束业务往来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7. 外省工商注册企业需在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进赣备案。
8.本项目所描述资质、业绩、信誉、人员注册单位及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2年8月27日至8月31日(09:00—11:30, 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3.发售方式: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编号,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需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4.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5.平台服务费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777号博能金融中心17楼1704第一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文演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层
联 系 人:李翠然、戴奇良
联系电话:0791-********
电子邮箱:licuiran@sinochem.com、daiqiliang@sinochem.com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造价咨询单位,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注明:
(1)法人机构投标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2)非独立法人机构投标的,应提供非独立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其所属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附件2:业绩业绩要求 |
1.投标人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 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承担的房建项目预算编制或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含工程和财务内容)合同不少于1个,且合同审计范围对应的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 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承担的房建项目预算编制或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含工程内容)合同不少于1个,且合同审计范围对应的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 联合体成员:近5年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含财务内容)合同不少于1个,且合同审计范围对应的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 |
注明:
(1)投标人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和审计成果文件(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须提供半年及以上的阶段审计或审核报告, 预算编制或审核、竣工决算审计业绩须提供工程预算编制报告或工程预、结算(决算)审核报告或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或同时包含工程结算(决算)及财务决算内容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足以证明项目审计工作完成的文件)。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资料不全,则该项业绩将不予认可。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供以上资料。
附件3:人员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员最低要求如下:
人员要求 | 数量要求 | 资历要求 |
工程 负责人 | 1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8年及以上工程审计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合同审计范围对应的项目投资10亿元及以上房建项目预算编制或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计项目负责人。 |
财务 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8年及以上审计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合同审计范围对应的项目投资10亿元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项目负责人。 |
注明:
(1)投标人应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的复印件。
(2)投标人应提供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成果文件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全过程跟踪审计阶段报告;工程预算编制报告或工程预、结算(决算)审核报告或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或同时包含工程结算(决算)及财务决算内容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足以证明项目审计工作完成的文件等),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应该人员工作经历的,该项业绩将不予认可。
(3)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的自有人员,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附件4:信誉信誉要求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同时满足: 1.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w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记录名单; 5.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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