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工段闪蒸气压缩机组设备招标公告
净化工段闪蒸气压缩机组设备招标公告
高硫煤洁净利用化电热一体化(置换合成氨产能)示范项目,已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备案[2012]336号”文件备案。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该项目一期工程(年产百万吨甲醇)净化工段闪蒸气压缩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晋煤华昱高硫煤洁净利用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年产百万吨甲醇)净化工段闪蒸气压缩机组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XHTC-HW-2015-058
3、项目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北留周村工业园区
4、项目概况:高硫煤洁净利用化电热一体化(置换合成氨产能)示范项目,是山西省、晋城市转型综改的重点建设项目。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先行建设年产百万吨甲醇装置,投资额约为59.5亿元,占地约1270亩。本项目以晋城地区高硫煤为原料,采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的航天粉煤加压气化技术,大型空分装置,低温甲醇洗脱硫脱碳,产生的净化气送入压缩合成装置生产甲醇,并配套相关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现需对该项目一期工程(年产百万吨甲醇)净化工段闪蒸气压缩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
1、招标内容:
闪蒸汽压缩机组设备1套(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招标范围:货物本体、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及所采购货物的包装、运输和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
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60日历天内交货。
4、交货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北留周村工业园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1.2、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招标内容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指导安装及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并应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所投产品须具有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求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产品检验报告等(投标人需根据国家、行业对所投产品的相关规定和本次招标设备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文件);
1.3、投标人近3年内须具有大型煤化工、石油化工装置已成功投运的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货物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货物相关业绩证明(合同)、与投标产品名称相同的资格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除特别说明外,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核验并留存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2月02日至2015年02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5号楼2单元31层3101室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标书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02月27日上午09:00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晋城大酒店A座三层名仕阁会议室(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凤台西街88号)。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5号楼2单元31层3101室
联 系 人:田先生、段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xhgjsx@163.com
监督单位:山西晋煤集团招标监督委员会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北石店镇
监督电话:****-*******、****-*******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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