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2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段病害整治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国道312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段病害整治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国道312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段病害整治维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2-126*****224******J-********-******-7)本招标项目国道312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段病害整治维修工程监理,建设资金为100%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兰州高新区市政管理中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国道312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段病害整治维修工程监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兰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国道312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段病害整治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招标人:兰州高新区市政管理中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
工程规模:国道312 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段病害整治维修工程路段长约5.8公里,起点位于国道309 交叉口(和平家盛板材市场),终点位于纬十四路交叉口。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病害整治、新建部分污水管道及雨水管道维修,并根据需求,兼顾对人行道、交通标线等其他设施的完善。(1)路线:维持原有路线平纵线形设计。(2)路基路面:维持原有的横断面不变,根据道路病害调查及后续路面检测结果,需对不同病害程度的路面进行相应的全面可行的维修处理。本次设计路面结构处理方案分为表面层处治和翻建。(3) 新建污水管道:对于现状道路未敷设污水管道路段新建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道路两侧污水接入已建污水管道,最终排入定远污水厂集中处理。(4)雨水管道:对于现状雨水管道进行疏通,对破损严重的雨水管线、检查井和雨水口进行拆除重建。(5) 人行道、路缘石等设施根据调查结果,对沉降严重人行道和破损严重的路缘石进行拆除重建。(6)交通标线:本次对全段的交通标线进行重新划线。
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5200万元,具体以最终招标审核价为准;
工程类别及等级等:一类工程
三、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主要整治维修内容包括雨水管道、污水管道、路基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及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监理范围:标段范围内的雨水管道、污水管道、路基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监理服务工作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伴随本项自全过程。自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质量保修期满为止,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委托人的指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4.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项目按建管【2014】440 号文件要求配置本项目人员不少于6 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2 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 人,监理员不少于2 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需提供社保证明,以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为准,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6 投标人应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 tchina. 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附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4.7投标人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否决投标((以发布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所提供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查询时间)。
4.8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9-2021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4.9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8年08 月至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10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 号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日期:2022 年08月26日至2022 年0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5.2获取时间:2022 年08月26日18:00时至2022 年08月31日18:00时(北京时间)
5.3获取方式: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登记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
(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 ×24 小时,n≧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下同)
6.1递交时间:2022 年09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五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 号)。(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2.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
6.2.1 投标人须根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6.2.2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申请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6.2.3 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
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6.2.4 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2022年08月26日
国道312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段病害整治维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2-126*****224******J-********-******-7)本招标项目国道312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段病害整治维修工程监理,建设资金为100%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兰州高新区市政管理中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国道312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段病害整治维修工程监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兰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国道312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段病害整治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招标人:兰州高新区市政管理中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
工程规模:国道312 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段病害整治维修工程路段长约5.8公里,起点位于国道309 交叉口(和平家盛板材市场),终点位于纬十四路交叉口。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病害整治、新建部分污水管道及雨水管道维修,并根据需求,兼顾对人行道、交通标线等其他设施的完善。(1)路线:维持原有路线平纵线形设计。(2)路基路面:维持原有的横断面不变,根据道路病害调查及后续路面检测结果,需对不同病害程度的路面进行相应的全面可行的维修处理。本次设计路面结构处理方案分为表面层处治和翻建。(3) 新建污水管道:对于现状道路未敷设污水管道路段新建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道路两侧污水接入已建污水管道,最终排入定远污水厂集中处理。(4)雨水管道:对于现状雨水管道进行疏通,对破损严重的雨水管线、检查井和雨水口进行拆除重建。(5) 人行道、路缘石等设施根据调查结果,对沉降严重人行道和破损严重的路缘石进行拆除重建。(6)交通标线:本次对全段的交通标线进行重新划线。
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5200万元,具体以最终招标审核价为准;
工程类别及等级等:一类工程
三、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主要整治维修内容包括雨水管道、污水管道、路基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及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监理范围:标段范围内的雨水管道、污水管道、路基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监理服务工作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伴随本项自全过程。自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质量保修期满为止,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委托人的指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4.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项目按建管【2014】440 号文件要求配置本项目人员不少于6 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2 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 人,监理员不少于2 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需提供社保证明,以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为准,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6 投标人应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 tchina. 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附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4.7投标人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否决投标((以发布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所提供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查询时间)。
4.8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9-2021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4.9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8年08 月至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10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 号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日期:2022 年08月26日至2022 年0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5.2获取时间:2022 年08月26日18:00时至2022 年08月31日18:00时(北京时间)
5.3获取方式: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登记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
(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 ×24 小时,n≧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下同)
6.1递交时间:2022 年09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五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 号)。(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2.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
6.2.1 投标人须根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6.2.2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申请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6.2.3 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
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6.2.4 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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