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合水林业总场拓儿塬林场公共租赁住房及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国营合水林业总场拓儿塬林场公共租赁住房及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庆市建招告字【2015】34号 1、庆阳市国营合水林业总场拓儿塬林场公共租赁住房及室外工程,已由甘林计函(2014)321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内容: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砖混结构四层一幢,建筑面积955.64㎡; 室外工程包括院坪硬化、化粪池、供热、供水管网、绿化等。招标控制价:*******.98元。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筑及装饰、地暖、给排水及消防、采暖及通风、照明、弱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砼院坪、玻璃钢化粪池、暖沟、室外雨水、室外污水、绿化、室外给排水管网、供热管网)工程。 2.4建设地点:合水县太莪乡拓儿塬林场后院。 2.5计划工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0月1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其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该工程招标控制价的1/5。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执业资格。 4、投标报名资料: 4.1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市内企业投标备案表);(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IC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 4.2省、市外施工企业需提供《省外建筑企业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市外建筑业企业进庆施工项目登记表》。 4.3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29日(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 本项目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办理业绩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6、报名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7、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 户 名: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10日(到账时间)之前。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电汇或转账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缴款人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在汇款时,注明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或具体标段,以确保退付准确。汇款后投标人需带银行汇票在交易中心计划财务室核对。跨行缴纳的保证金,在退付时需提供原汇款银行回单,以核对户名及账号。 招 标 人:庆阳市国营合水林业总场拓儿塬林场 办公地址:合水县太莪乡 联系人:刘玉龙 联系电话:152*****923 招标代理机构:庆阳市财苑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环保局向西800米(园缘商务宾馆四楼) 联系人:王乐乐 联系电话:****-******* 2015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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