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卷宗同步数字化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2年度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卷宗同步数字化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2年度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卷宗同步数字化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委托,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jccgzx[CS]*******、2022年度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卷宗同步数字化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022年度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卷宗同步数字化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06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cgzx[CS]*******
项目名称:2022年度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卷宗同步数字化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各投标供应商需进行专项承诺,未提供者作为无效标处理。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描述: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机、针式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制 冷量>*****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制 冷 量≤*****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所报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8-26至2022-09-02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9-06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9-0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
联系方式:059*****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闽东中路33号区青少年宫科技馆五楼第一开标室
联系方式: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593-*******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08-2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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