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4万吨小麦粉生产线扩建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新野县4万吨小麦粉生产线扩建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野县4万吨小麦粉生产线扩建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野县裕康面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详见规划设计图纸;

建设地点:南阳市新野县;

招标范围及内容:初清塔扩建,初清设备,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扩建初清塔(含线路扩建)。

工 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600万元及以上);

2.2012年1月份以来有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证明的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2日至2014年2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原农发行2楼)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下述证件原件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2012年1月份以来的类似业绩2份(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

3.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落款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时须按“新野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通知”的规定提交下述资料:查询申请(要详细说明查询事由、提供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开标时提供)。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野县裕康面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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