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掌政镇银横路鸣翠湖段辅道工程施工[投标进行中]

[银川市]掌政镇银横路鸣翠湖段辅道工程施工[投标进行中]

掌政镇银横路鸣翠湖段辅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掌政镇银横路鸣翠湖段辅道工程施工已由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掌政镇银横路鸣翠湖段辅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兴发改发【2022】9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掌政镇银横路鸣翠湖段辅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银交函发﹝2022﹞23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银川市兴庆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家及自治区、银川市资金,不足部分由兴庆区政府本级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银川市兴庆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掌政镇银横路鸣翠湖段辅道工程施工

2.2 建设内容:

2.2.1.道路工程:项目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路线全长1.150km,起点与在建银川东线呈T型交叉,终点位于银横路与赵家湖路交叉处;路线由西向东与银横路平行布设,由现有成型的行道树将两条路分割;项目与银横路合并进行通行使用,建设标准与银横路标准一致,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0m,路面宽度9.5m。

2.2.2.交通工程:道路沿线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等。

2.3 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

2.4 计划工期:2022 年9月28日至 2022 年12月26日,计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和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附属工程量。

2.6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为不见面电子标。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且要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2020年、2021 年)年均无亏损;(财务报表中利润表所列项)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4、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注:

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2.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截图中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地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且是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1.投标人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评标时若查询的网查业绩信息与投标文件中所附的网查业绩截图信息不一致的,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企业信誉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6、无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

8、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持有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含: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运输、交通土建工程等专业。

2.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业绩应是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业绩完成时间以截图中交工日期为准。

3.如主要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层1303室西部CA客服部,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2年09月02日23时59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 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4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5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9-20 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5.4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5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5.6 提前了解掌握国家、宁夏本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疫情防控需要,所有进入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引导标识,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区外入宁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兴庆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益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宁景花园旁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街龙马阳光综合服务大楼5楼 城商务广场1#写字楼3楼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李爱玲联 系 人:王伟、张彬、田向鹏

电话:0951-******* 电 话:134*****558

传 真: \传 真:095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邮箱)*********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

2022 年 08 月 26 日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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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道工程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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