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克拉油气开发部2022-2023年气田水回注运行服务(三次)
塔里木油田克拉油气开发部2022-2023年气田水回注运行服务(三次)
塔里木油田克拉油气开发部2022-2023年气田水回注运行服务(三次)
招标编号:ZY22-XJT14-FK143-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克拉油气开发部的生产需要提供气田水回注运行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 承包商提供气田水回注技术服务。
2. 承包商提供技术服务所需的全部设施、设备、人员,并承担自带设施、设备、工具的调试安装、维修和保养,使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3. 井场内喂水泵至注水泵之间的机泵、管线、仪表等相关设备的运行及维护。
4. 记录注水服务中业主要求的生产数据并定期上报。
5.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克拉油气开发部预计开展4口井气田水回注运行服务。
2.2 招标范围:塔里木油田克拉油气开发部2022-2023年气田水回注运行服务(二次)。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2.4.施工地点:克拉油气开发部所辖区块。
2.5 标段划分: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提供资料形式: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配备
(1)拟投入本项目作业人员至少10人,清单中须包含1名现场负责人、1名电力维护岗、2名注水泵及相关设备检维修岗、6名运行岗。
提供证明资料形式:
①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及工作简历;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缴费期限: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
②电工需提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和防爆电工证扫描件。
(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3设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具有排压≥35MPa、排量≥12方/小时的撬装注水泵4台。
提供证明资料形式:
①设备清单、防爆证书的扫描件。
②设备的铭牌出厂照片(需包含生产厂家、设备型号、设备参数、制造日期信息)、设备照片、设备购买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注水泵(施工压力≥35MPa)气田水回注运行服务工作业绩。
提供资料形式:
①提供经业主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含井号、作业时间、作业内容,施工压力)。
②供对应合同关键页。
提供对应业绩的工作量结算单据或对应井结算发票扫描件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19-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8月28日08:00至2022年9月03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1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采用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如下:
5.1.1在投标截止时间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1.2同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递交地点: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一楼。
请务必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将采用线下开评标,投标人务必按以上要求递交纸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9时45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
7.2.1电子招标平台(线上投标三家及以上)。
7.2.2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一楼(线上投标人不足三家将采用线下开标方式,要求:开标现场投递纸质标书)。
7.3.开标异议:
7.3.1投标人三家及以上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7.3.2投标人不足三家将采用线下开标方式,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现场提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杨玉波
电 话:0996-*******
电 话:yangyub-tlm@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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