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宏图南大道等新建经开区12条道路建设项目经理部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宏图南大道等新建经开区12条道路建设项目经理部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宏图南大道等新建经开区12条道路建设项目经理部招标公告

ZT17-4GSZG-2022-19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宏图南大道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江西天兴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南昌市新建区财政,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宏图南大道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地材、石材、土工材料、排水材料、混凝土预制品等物资已具备招标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宏图南大道等新建经开区12条道路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镇,项目拟建道路12 条,其中:月光垴路(宁远大街至羊通西街)长约400m,宽30m;羊通西街(月光垴路至梦山大道)长约1300m,宽24m;宏图南大道(武功山大道至龙兴大街)长约1100m,宽45m;裕泰街(宏图南大道至白马山路)长约550m,宽30m;庙前路(宏图北大道至望北大道)长913m,宽24m;帅家三路长818m,宽18m;规划路(宏图北大道至帅家三路)长172m,宽18m ;企业外围环形路长938m,宽10m ;发展八路(明志大街至梦庐大道)长约1762m,宽30m/24m;田冈街(梦山大道至坚磨大道)长约1600m,宽30m ;兴业西大道(玲岗路至岗前路)长470m,宽50m ;官马街(梦山大道至梦庐大道)长约2000m,宽30m。共计道路总长***** 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排污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道路照明、强电等施工内容。项目总造价*****万元,工期760日历天。

2.2 招标内容

商品混凝土、地材、石材、土工材料、排水材料、混凝土预制品总共分为6个包件:SH-01、DC-01、SC-01、TGCL-01、PSCL-01、HNTYZP-01,计划交货期等待甲方通知。

序号

物资类型

规格型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SH-01

商品混凝土

m3

*****

500

2


2

地材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DC-01

砂/石

m3

******

500

2


3

石材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SC-01

路缘石

m3

7626

500

2


4

土工材料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TGCL-01

双向土工格栅

******

500

2


三维土工网

******

硬式透水管

m

*****.00

5

排水材料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PSCL-01

衬塑复合管套筒

2870

500

2


衬塑复合管

m

*****

直臂式检查井

452

6

混凝土预制品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HNTYZP-01

预制梁板

m3

951.50

500

2


预制混凝土井室

437

预制混凝土井筒

4800

预制混凝土井座

2661


说明:1、交货地点: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宏图南大道等新建经开区12条道路建设项目经理部指定工点;

2、供货具体时间、数量以实际需求计划(订单)及现场到货数量为准;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现金或银行电汇,账户信息见联系方式。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生产能力:

3.2.1混凝土生产商日混凝土生产量达到1000m3及以上,自身具有生产商品混凝土相匹配的搅拌设备、运输车辆及料源组织能力。其中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及所生产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3.2.2地材生产商需具有保障供应的生产能力,应具有生产相应投标物资的设备、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

3.2.3石材生产商具备路缘石年加工不低于20万立方米的生产能力,具有生产相应投标物资的设备、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

3.2.4土工材料生产商须具备土工材料年产量不低于2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硬式透水管生产能力不低于20万米,供应量需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需求;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

3.2.5排水材料:衬塑复合管年生能力不低于20万米,直臂式检查井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万套。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

3.2.6混凝土制品生产商具备生产相应投标物资的设备,供应量需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需求,所用原材料及成品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要求,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

3.3财务能力:

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状况(按净利润判定),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4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有效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物资须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0、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壹份;如果国家或地方对投标物资有必须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相关物资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5供货业绩:

须提供2020、2021年期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履约信用: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得存在与中铁 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发生恶意法律诉讼的案件记录,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未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3.7其他要求:

3.7.1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需提供所有所代理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7.2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若在评标过程中被发现,按废标处理;若中标后发现因投标价格低,投标人用以次充好的办法供货,发现一次直接终止合同,扣除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上报铁路总公司列入合作方警示名录。

3.7.3土工材料中标人所提供的物资如在业主、监理、地方质监部门、集团公司等上级单位检(抽)查时首次发现物资质量等不合格项时,中标人将受到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经济处罚,并追究中标人导致招标人损失的一切责任;如出现第二次类似情况或拒不按招标人要求整改的,招标人将中标人清除出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予合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兴业二路555号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宏图南大道等新建经开区12条道路建设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见招标公告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列的相关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招标文件价格见2.2表格标价,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账 号:641*****801*********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建支行

汇款说明: 汇款单须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简称和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汇款;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不接受个人汇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 8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兴业二路555号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宏图南大道等新建经开区12条道路建设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

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兴业二路555号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宏图南大道等新建经开区12条道路建设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宏图南大道等新建经开区12条道路建设项目经理部

地 址: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兴业二路555号

联 系 人:贾岛

电 话:188*****945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账 号:641*****801*********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建支行

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ZT17-4GSZG-2022-19

申请人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  

购买 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江西,南昌市,新建区,上海,南昌

标签: 宏图南大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