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智能智造园项目(8栋试验基地及配套设施部分)监理-项目公告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智能智造园项目(8栋试验基地及配套设施部分)监理-项目公告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智能智造园项目(8栋试验基地及配套设施部分)监理-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智能智造园项目(8栋试验基地及配套设施部分)监理已由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智能智造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清开审投资初设【202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清河经济开发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清河经济开发区湘江街北侧、珠峰路东侧。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试验基地共8栋,建筑面积约******㎡,同时建设配套绿化、硬化、供水、供电、消防等附属设施以及园区现状土方工程。服务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9 00:00至2022-09-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1日9: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在线参与开标(现场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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