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公共配套项目Ⅰ标段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公共配套项目Ⅰ标段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公共配套项目Ⅰ标段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海涂围垦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公共配套项目Ⅰ标段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工程地址: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绿色石化拓展区块(高新区区块)
项目概况:本次实施内容包括园区卡口及围网、园区公共管廊、化工污水处理厂、消防站、应急指挥中心、危化品车辆停车场等。
(一)园区卡口及围网:其中拟建围网长度约2.87公里,围网距地面的总净高度不低于3米。园区西侧利用自然河道作为封闭,园区东侧利用山体作为封闭,园区南北两侧的纬五道和纬七道设置钢格网封闭。设置卡口5个,分别为3个综合卡口、1个专用卡口、1个应急卡口;设置4个门卫,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丙级;同时园区配备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围网入侵报警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人员分布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室外管网系统等。
(二)园区公共管廊:拟建公共管廊约2.65公里,规划6米宽主管廊,管廊层数2层,考虑3层荷载。金属管道设计寿命不宜低于15年。沿纬七道南侧、经十一路西侧、经十三路西侧布置。主管廊贯穿本次园区域东西和南北。
(三)特勤消防站:拟建特勤消防站规划用地面积约1.68公顷,主要内容包括消防站执勤楼、训练塔、训练场、室外活动场等,其中执勤楼和气防站合建主体为三层结构,训练塔为七层结构;训练场包括200m环形跑道、100m跑道、篮球场、体能训练场地等;消防站车库共设12个车位(含检修车位1个,气防车位1个);新建两具50m3消防用泡沫液储罐,一具用于储存水溶性泡沫液,另一具用于储存非水溶性泡沫液;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的气防装备和器材。建筑物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本消防站的服务范围按行车路程计,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在4~7平方公里,接火警后消防车到达火场的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四)化工污水处理厂:拟建化工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4.84公顷,启动污水处理量规模按0.5万立方米/日,年运行时间365天。包括0.5万m3/d污水处理及其所产污泥处理和废气处理及相关配套公辅工程:其中污水处理单元工程包括:综合调节水及事故水池、高效沉淀池、芬顿预氧化、HTA2O单元、污水深度处理、活性炭吸附再生、消毒水池、外排水池等;污泥处理单元工程包括:污泥预处理、污泥脱水干化机暂存间;废气处理单元工程包括:臭气处理装置;园区应急池:园区应急事故水池;配套公用工程包含变配电站及机柜间、综合楼、加药罐区1、加药罐区2、分析化验小屋1、分析化验小屋2、PAM加药间和门卫等。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生化污泥和化学污泥经污泥浓缩、污泥调理、污泥脱水和污泥干化后,最终出泥含水率≤30%,恶臭气体通过密闭收集和生物除臭方法进行有组织收集并处理。用电采用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
(五)应急指挥中心:建筑面积约289.94m2,应急指挥中心与消防站执勤楼合建,故在执勤楼内三层设置有部分办公室以及应急指挥大厅等。包括指挥大厅,决策会议室、值班室、设备间、UPS配电间等基础设施,其中指挥大厅内设置超高清LED屏、指挥操作台、指挥作战室、设备间等;应急指挥管理中心具备园区日常管理、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功能并能保障整个园区有效运营。
(六)危化品车辆停车场:规划占地约2.73公顷,建设危化品车辆停车场和管理办公室、洗车车间、维修车间、初期雨水池、污水预处理等配套设施。计划设58个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包含1个重载停车场和3个空载停车场,重载停车场设置10个重载车辆停车位,3个空载停车场分别设置22、20和6个空载车辆停车位,所有停车位按14×4.2米设计。厂区给水系统按分质、分压的原则分为:生活给水系统、生产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排水系统划分为生活污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兼收初期雨水、事故水)。
项目概算:约*****万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0日历天(其中主体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工期为60天)。
质量标准:(1)工程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图审查合格;
(2)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格书标准,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土建、安装(包括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消防)工程、管廊、停车场、工艺设备、工艺管道、化工污水处理池、附属等所有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建手续: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投标人需根据本工程相关批文、发包人要求等确定的内容,完成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阶段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保专篇、节能专篇(如需要)、抗震专篇 (如需要)、HAZOP分析报告(如需要),SIL定级报告(如需要)),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完成设计技术交底、现场配合服务、以及变更设计等;
(3)采购:负责本工程所有物资(除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塘渣)外)的采购、运输和保管,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在招标人和监理的监督下实施;
(4)施工:负责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内容施工,达到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5)试运行:投标人负责试运行,负责编制完成试运行方案,并报招标人审批,组织实施试运行操作,做好测试、记录;
(6)竣工验收: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7)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满足以下①④项要求或由②③④项组成的联合体):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④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业绩要求:具有相关化工类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指单个合同金额在4亿元及以上)。(注: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④中四项资格要求)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其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其以上;
②担任过化工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④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 若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5、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6、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其以上,须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7、企业(指联合体各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8、诚信承诺(指联合体各方):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二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必须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10、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二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必须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11、施工资质企业还须满足以下要求:11.1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11.2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11.3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持证上岗。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2、项目班子配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项目班子人员社保由上级部门(单位)缴纳的,则须提交上级部门(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
13、企业(指联合体各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14、企业(指联合体各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15、舟山市外施工企业在中标备案前应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市外进舟企业联系卡。浙江省外设计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
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内成员数不超过2家。
17、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初步设计单位。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进行网上注册并登记。CA数字证书联合体牵头人购买,联合体其他成员无需购买。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
3、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海涂围垦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乐先生
电 话:0580-*******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临城定沈路620号(工行金跃大厦)23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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