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MW机组脱硫系统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2×25MW机组脱硫系统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锡林郭勒蒙锡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负责组织锡林郭勒蒙锡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5MW机组脱硫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工作,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业主名称:锡林郭勒蒙锡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2×25MW机组脱硫系统改造工程
工程概况:厂址位于锡林浩特市区东郊,距市区2.5km处,厂址东临内蒙古能源锡林热电厂,南临锡林浩特市工业产业区,南距锡林东大街650m,西距朝克路约310m。交通便利。锡盟热电二厂2×25MW机组配备的2×130t/h CFB锅炉,是UG-130/9.8-M3型循环流化床锅炉,于2004年投运。
三、招标内容
3.1 招标范围
确保蒙锡热电2×25MW机组脱硫系统运行的可靠性,需增设原煤掺烧石灰石+炉内喷钙脱硫系统。(1)在1号输煤皮带上增加一套原煤掺烧石灰石系统,原煤掺烧石灰石用储料仓的容积不小于190m3;(2)每台炉新增加1套石灰石输送系统;4、5号炉炉内喷钙系统共用1个粉仓,炉内喷钙系统用储料仓容积不小于140 m3;每套炉内喷钙系统采用独立的输送气源;
确保锅炉脱硫设备在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的SO2排放小于200mg/m3的前提下稳定运行。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标;内容包括脱硫装置系统的设计、施工、供货、运输、建筑安装、试验及检查、调试及试运行、培训、竣工验收和售后服务。具体改造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林郭勒蒙锡热电有限公司2×25MW机组现场。
四、计划工期
具备开工条件后70天完成,具备系统整体试运行条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 投标人不得处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独立承担并完成不少于2项火电厂炉内喷钙脱硫改造业绩,且运行良好,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附业绩合同及投运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媒介:本次公告在()和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srm.chng.com.cn)、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chnzb.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6.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2月2日09:00时起至2015年2月6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及公告第五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4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6.4.1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于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需人工审批,时间滞后,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顺利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不推荐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投标人在办理文件购领时,必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数字********0101。
6.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4.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4.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6.4.5 招标文件费:1000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
7.2 开标时间为另行通知,开标地点为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开标时须携带资格后审原件;原件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火电厂炉内喷钙脱硫改造业绩(合同及投运证明)等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它证明材料。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锡林郭勒蒙锡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锡林浩特市新区多伦路东查干街北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石家庄西三庄258号 |
邮 编:026000 | 邮政编码:050071 |
联 系 人: 张先生 | 联 系 人:白女士、马先生 |
联系电话: 139*****958 | 联系电话:****-******** 186*****609 |
传 真:****-******** | |
电子邮箱:hnzbbf@163.com |
锡林郭勒蒙锡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5MW机组脱硫系统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报名表
单位名称 | 公司注册地址 | ||
企业性质 | 成立时间 |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
经营范围 | |||
资质证书 | |||
类似业绩(体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项目规模、投产时间等) | (请按照工程交竣工顺序依次列项) | ||
授权代表 | 职 务 | ||
固定电话 | 手 机 | ||
传 真 | |||
地 址 | |||
邮 编 | |||
有关说明 | 我公司所提供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等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 ||
附 件 |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资质证书; (4)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投运证明影印件) (如有华能系统业绩排列在前); |
注:此报名表需盖章扫描版一份,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授权委托书、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
投 标 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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