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桶装水)招标公告
饮用水(桶装水)招标公告
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饮用水(桶装水)竞价公告
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饮用水(桶装水)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饮用水(桶装水)。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
产品清单 | |||||||
税率要求:13%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预估采购 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含税,单位:元,人民币) | 预估金额(含税,单位:元,人民币) | 参考品牌 |
1 | 大桶装水 | 18.9L(升) | 桶 | 18 | 怡宝、娃哈哈或景田 | ||
2 | 小桶装水 | 4.5L(升) | 桶 | 800 | 8 | 6400 | 怡宝、娃哈哈或屈臣氏 |
合计 |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以上含税价格为打包价格,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桶装水、包装、保险、运输、搬运、清洗消毒服务、人员用工及空桶使用费等,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包含以押金、保证金等形式收取的费用)。
3、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4、竞价报价为统一折扣率。【供应商的竞价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 ≤竞价折扣率≤ 100% 。供应商所报的竞价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竞价。竞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竞价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竞价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竞价折扣率应当适用于用户需求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商品单价*97.5%。供应商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率,供应商竞价折扣率超出100%的竞价将为无效竞价。
1.6 交货地点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详见1.5产品清单 |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航站楼安检内、行李区域、机坪区域、货站区域)内房间地点;大兴南航城;南航倒班宿舍;南航勤务楼;草桥城市航站楼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应商每周至少对采购人各房间地点的大桶装水饮用情况检查3次,将饮用完毕的空桶更换为新桶装水;或采购人指定的交货时间;如有紧急送货需求,须在6小时内送至指定房间或地点。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竞价项目;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0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其他要求:竞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及有关适用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符合GB*****-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或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等。(注意:须提供政府监督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产品检验报告扫描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8月3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5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采购人: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南航基地1号运控楼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尤女士,152*****006
EMAIL:jiabao@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南航基地1号运控楼
采购机构联系人:尤女士
联系电话:152*****006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南航基地1号运控楼
联 系 人:孟先生、姚先生
联系电话:010-********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