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不澄河腰站镇永合栈村至边墙山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不澄河腰站镇永合栈村至边墙山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9 09: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C130*****220063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8-12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2-08-16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9-06 14:30:00 |
开标时间: | 2022-09-06 14:30:00 | ||
正式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规划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复,批复号:围政复【2022】61号。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为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不澄河腰站镇永合栈村至边墙山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围场县腰站镇。
2.3建设内容:新建堤防(护岸)17.95km;河道清淤11.9km。
2.4勘察周期:30日历日。
2.5设计周期:60日历日。
2.6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报名条件
3.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08月08日9:00至2022年08月12日17:00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选择围场县,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备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自即日起,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700 400-707-3355
4.2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网上质疑”模块进行提问。
提疑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6日17时00分,
答疑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9日17时00分。
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00 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9日15时00分。
6.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户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957*********-005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注:1、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如投标人本级开户行无法出具,可由上一级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并附相关证明;
2、如投标人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或转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详细投标流程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9日15时00分
7.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4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王海涛
联系电话:151*****155
代理机构:承德鑫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学敏
联系电话: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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