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物业公开招租公告(第四十五期)
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物业公开招租公告(第四十五期)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西堤路2271号(现珠海市佳多利酒店)物业,面积约*****㎡(其中工业厂房7600㎡、配电房231㎡、住宅438㎡、空地3250㎡),标的物业按现状公开招租。从第三年起租金在上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需交保证金120万元,租赁底价为*****元每月,竞拍幅度每次1000元。
二、租赁期限:5年(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在珠海市内有3年及以上经营商务酒店资质的企业。
四、出租用途:标的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建筑用途为厂房,物业只作经营商务酒店等商业用途。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 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4日,(其中:8月29日至9月4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
2、意向竞价者需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缴交120万元的保证金(户名: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账号:443*****040******,开户行:农行珠海井岸支行)后携带转账凭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开具收据(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461号),凭收据到国资租赁中心报名投标,中标者签订合同后缴交合同押金人民币30万元;公开竞标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中标保证金无息返还 ;
3、网上竞价时间:2022年9月5日上午10时至2022年9月6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9月6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2年9月7日发布中标公告;
5、合同签订甲方减免中标方三个月租金,给予中标方与原租户交接、装修和办理酒店相关证照等。三个月内中标方未能完成酒店正常开业的视作中标方违约,甲方终止合同,没收竞标保证金人民币12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和合同押金人民币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无偿收回出租物。
6、若产生新的中标经营者应积极与原酒店经营者办理好酒店交接手续,妥善处理原酒店经营者投入的设施,交接期为本公告第5条规定的减免租金的三个月时间内。如交接期不能在三个月内完成,将追究拖延当事者的法律责任,并承担拖延期的所有经济损失。
7、如遇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个月内要清货清场搬出,双方不作任何补偿,本合同自动废止,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通知书即视为送达,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自然因素、政府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对方的违约责任。
联系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461号(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36*****697
招租网址:http://www.dmgzjg.cn
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
2022年8月29日
标签: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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