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招标公告
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招标公告
开始时间:2015年2月3日 截止时间:2015年2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文件第三十八条单一来源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下列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预算单位(采购人):昌吉市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昌吉市财政局采购中心
三、采购项目:昌吉市环境保护局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项目
四、采购内容:
根据昌吉市环保局监测业务的开展情况,为解决传统油烟污染监测分析时间长,造成现场执法定性困难的问题,监测站计划采购一台MH3100型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实现油烟监测现场读取数据的快速监测能力。
五、邀请采购供应商:新疆优凯环保仪器有限公司
六、单一来源理由:
为解决传统的油烟检测方法对现场测试条件要求高,样品需带回实验室分析,检测周期长,无法现场快速获得实时监测数据,造成现场监测执法困难的问题。此次采购的MH3100型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应用静电场荷电原理(即:利用静电场使油烟粒子荷电,通过检测粒子电荷量测量油烟浓度)的新一代快速油烟检测仪,实现了油烟浓度现场直读。目前具有该功能且监测技术方法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仪,在国内仅有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生产,其在疆内的销售公司新疆优凯环保仪器有限公司。同时昌吉市环保局监测站目前正在开展的实验室计量认证复审工作,对仪器检定时间有严格要求。
综上所述,鉴于该项目产品生产厂家的唯一性、符合监测技术规范等方面的要求,实验室计量认证对仪器检定的时间要求。拟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实施,并由新疆优凯环保仪器有限公司承担项目任务,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公告时间: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2月12日。
八、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本公示公布起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预算单位(采购人)反映。
九、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单位(采购人)地址:昌吉市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831100
联系人:李高产 联系电话:187*****909
昌吉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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