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招标公告

救护车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现就崇仁县相山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询价采购,邀请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数量:1台

金杯阁瑞斯车辆参数

车轴数量

2

车轮数量

4

驱动轴位置

第2轴

轴距(mm)

3430

轮距(mm)

1560/1540

长度(mm)

5235

宽度(mm)

1800

高度(mm)

2180

前悬(mm)

865

后悬(mm)

940

接近角(°)

21

离去角(°)

15

行驶状态下带车身的车辆质量(kg)

1980

额定总质量(kg)

2750

该质量的轴荷分配(kg)

1310/1440

各车轴或车轴组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kg)

1310/1440

车顶最大允许载荷(kg)

不适用

挂车的最大质量(制动下)(kg)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挂车的最大质量(非制动下)(kg)

不适用

牵引车与挂车的最大组合质量(kg)

不适用

牵引车与挂车连接点处的最大垂直负荷(kg)

不适用

发动机制造商名称

绵阳新晨动机机械有限公司

发动机型号

V19

发动机工作原理

点燃式四冲程

直接喷射

气缸数量

4

汽缸排列形式

直列

排量(ml)

1997

燃料种类

汽油

最大净功率(kw)

78

对应的发动机转速(min-1)

4600-4800

离合器型式

单片干式
3.929/2.333/1.452/10.851/70R15

变速器型式

手动

速比

档:4.744

主传动比

4.556

轮胎规格

第1轴:195/70R15,第2轴:195/70R15

转向助力型式

液压助力式

制动装置简要说明

ABS调节液压制动,11型双回路布置,前盘后鼓

车身型式

AF多用途车

车辆颜色

羽白

车门数量

4

车门构造

接门;滑动门。/前门;铰接门/尾门;铰车门

座位数(包括驾驶员座)

6

布置方式

6座:前2后4

如装有牵引装置,其CCC证书编号

或试验报告编号

最高车速(km/h)

130

声缓

CCC认证引用的标准号及对应的实施阶段:GB1495-2002(Ⅱ);GB/T14365-1993

定置噪声(dB(A)):83.2

对应的发动机转速(min-1):3450-3600

加速行驶车外噪声(dB(A)):74

排气排放物

CCC认证引用的标准号及对应的实施阶段:GB18352.5-2013

试验用液体燃料:汽油 CO:2.27 THC:0.16 NMHC:0.108 烟度(吸收系数(m-1)的校正值):不适用 微粒物:不适用

CO2排放量/燃料消耗量

CCC认证引用的标准号及对应的实施阶段:GB18352.5-2013

CO2排放量(g/km)

燃料种类消耗量(L/100km)

市区

322

13.4

市郊

226

9.4

综合

261

10.8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资格的。

2、投标时供应商应提供的以下资质: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及身份证、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资料如未提供视为取消投标资格。

注:1.中标单位提供货物参数必须与询价文件技术参数一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评审时取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货物成交人。

3.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否则废标处理。

(二)报价人须知:

1、询价报名费100元人民币。投标时需缴纳贰仟元保证金(现金),未成交者在确定成交人后无息退还,成交者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询价响应文件和保证金递交截止(报价)时间:2015年2月9日下午15:30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崇仁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3、报价人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否则,该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应包括货物单价包含运费、安装调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收费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1.10%(下浮30%)

500-1000

0.80%(下浮50%)

1000-5000

0.50%(下浮80%)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成交人按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

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天内供货完毕。

6、交货地点:崇仁县相山镇中心卫生院。

7、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8、付款方式:凭验收合格单和税务发票10天内一次性付清货物全款。

9、报价人须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包括①货物清单报价表(加盖公章);②报价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及身份证、售后服务承诺函)。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未按以上要求装订,视为无效投标,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

10、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货物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

11、报价人及其代表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12、采购单位: 崇仁县相山镇中心卫生院

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抚州市赣东大道891号)

联系人方式: 刘雪峰137*****009

邮箱:********9@qq.com">********9@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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