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二标监理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二标监理
项目名称: |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二标监理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地址: | 庐江县境内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08-29 10:21:52 |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二标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二标监理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1】1007号)
1.4招标人: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环巢湖生态修复专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二标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2ANNBZ*****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NNBZ*****-1
2.5建设地点:庐江县境内
2.6建设规模: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1)对二级(10条)和三级沟(47条)渠进行生态化改造、清淤并设置配套环保设施。沟渠治理总长45.18km;其中二级沟渠16.43km,三级沟渠29.84km。(2)28座坑塘进行综合整治,坑塘治理总面积19.41万m2。 (3)建设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控示范区,太阳能杀虫灯、诱捕器。(4)水系连通工程: 重建破损涵闸3座,义门景涵闸、王岗涵闸、三连圩涵闸。(5)城镇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新建裴岗湿地,面积*****m2,处理水量约2400m3/d,新建液压坝2座。 (6)生态防护林: 新建裴河生态防护林,长约4.7km。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施工二标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约1亿元。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监理费约115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计划施工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8月。具体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为准。
2.9 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0招标范围: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裴河流域及裴岗联圩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二标的监理
2.11项目类别:服务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工程投资(或规模)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工程监理费8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类监理项目。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工程投资(或规模)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工程监理费8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类监理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0日9时00分。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9月20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1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99号
邮 编:******
联 系 人:范主任
电 话:0551-********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85号
邮 编:******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0551-********/151*****988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 266 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4本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各投标人开标时只能选择“云上开标大厅”解密。
10.投标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交费):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工商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130*****38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建设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340*****30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934*****001804*****07754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支行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相应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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