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环保网格化管理形同虚设”问题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关于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环保网格化管理形同虚设”问题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石峰区人民政府

关于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环保网格化管理形同虚设”问题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环保网格化管理形同虚设,企业的环境主体责任得不到压实,闲置环保设施,甚至偷排、违法生产等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得不到提早发现和查处。

责任单位:石峰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强化环保网格化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环保网格化人员,提早发现、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压实企业环境主体责任。

整改措施:

(一)建立区、街道二级环保网格,街道下以社区为单位确定网格细胞,将全区划为5个二级网格,共计232个网格细胞,落实环保网格管理员,增强环保力量。

(二)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化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经费等措施保障到位。

(三)强化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四)强化环境监管,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及时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落实环境未端监管,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

整改效果:

我区依托网格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一是营造浓厚环保宣传氛围,组织各街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觉悟,树立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三是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调查处理向上级网格报告。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石峰区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石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石峰区杉木塘一村4栋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

石峰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网格化管理 生态环境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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