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阳县“红色玉枫菇香柿溢”乡村振兴项目-“三迎红军”战斗精神体验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序号:SGCEPC2022-008
浙江省松阳县“红色玉枫菇香柿溢”乡村振兴项目-“三迎红军”战斗精神体验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序号:SGCEPC2022-008
浙江省松阳县“红色玉枫 菇香柿溢”乡村振兴项目-“三迎红军”战斗精神体验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公示招标序号:SGCEPC2022-008
一、招标条件
松阳县枫坪生态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浙江省松阳县“红色玉枫 菇香柿溢”乡村振兴项目-“三迎红军”战斗精神体验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7-******-04-01-******,建设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浙江省松阳县“红色玉枫 菇香柿溢”乡村振兴项目-“三迎红军”战斗精神体验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松阳县枫坪乡斗潭村
2.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2.1建设内容:欢迎大会修缮、卢氏等候修缮、二陈迎候修缮、红军食堂修缮、红军陈列展厅、村庄内部节点提升整治、社交大草地、黄富武养伤地及老屋修缮、社交广场、古树眺台、整村线路序化,项目概算总投资712.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04.98万元。
2.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987.0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57.53平方米。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要求的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施工图设计。
四、项目工期
90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约624.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04.98万元(含设备采购费50.00万元),设计费20.00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商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或市场营销策划或咨询策划服务。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以具有承担工程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运营商)不得超过3家。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1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要求:具有建筑类高级职称或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牵头人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建筑类(或建筑装饰设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3.3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施工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其他要求:
4.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的规定,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的企业,允许依法参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
4.2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3本项目不允许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八、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工资、人事、养老保险关系在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的;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已有预中标项目的;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中标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在松阳设立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实行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丽水无欠薪”建设 领域相关工作的通知》(丽建发[2018]92 号)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按松建设〔2018〕71号、松建设〔2018〕72号及其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项目运营的要求
(1)运营期10年;
(2)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运营商和枫坪乡强村公司办理工商注册成立运营公司,运营公司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总承包合同;
(3)运营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要求为150.00万元,其中:中标运营商以现金方式出资的最低要求为120.00万元;项目实施范围内的红色、生态资源折价最低要求为30.00万元,作为枫坪乡强村公司出资。
(4)枫坪乡强村公司不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新成立的运营公司负责支付房屋及土地租赁等经营费用,枫坪乡强村公司的股权按固定收益分红并逐年递增,枫坪乡强村公司负责协助新成立的运营公司在运营期间的政策处理。
(5)中标运营商提前终止本项目的运营需全额支付枫坪乡强村公司生态资源折现的股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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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招标文件的获取途径
1、本工程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网上下载:2022年 月 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http://lssggzy.lishui.gov.cn/sy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阳县枫坪生态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松阳县枫坪乡枫坪村项庄188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
联系人:周杰 联系人:吴樱滨
电 话:139*****957电 话:0578-*******
备案单位(盖章):
松阳县枫坪生态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 月 日
标签: 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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