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信丰县西牛河、阳溪河水域综合治理及污染防治(西牛河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信丰县信丰县西牛河、阳溪河水域综合治理及污染防治(西牛河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022-08-29]
信丰县西牛河、阳溪河水域综合治理及污染防治(西牛河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信丰县西牛河、阳溪河水域综合治理及污染防治(西牛河综合整治)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信丰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及规模:西牛河、阳溪河水域综合治理及污染防治(西牛河综合整治),治理河段全长3080m,新建载污干管长5640m及新建2座桥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土堤长5629m,新建游步道5630m,草皮护坡5630m,新建自排涵13座,新建步级6座,新建雍水景观堰3座;犀牛河截污干管位于犀牛河南岸侧,设计总长度为5640m,管材皆采用HDPE缠绕结构壁管;2座桥梁为预应力砼(后张)简支小箱梁桥,桥梁总长均为46.08米,孔跨径为2×20m,桥梁宽度为19米,桥墩采用柱式墩,基础均采用桩基础。本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781.40万元,本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控制价为5131.65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包括工程材料、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项目建设地点:信丰县西牛河干流105国道交汇处至猪牯岭东侧段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2)采购质量要求: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
(1)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
(2)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否则无效。
(3)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①和②:
①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③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投标时无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⑤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提供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和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时30分。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7.有关说明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单位需将所有资格审查需评审的原件扫描到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如上传不全或者未上传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信丰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5G产业园园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97-*******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紫金广场A座17楼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 话:181*****515
监 督 单 位:信丰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0797-*******
信丰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县支行营业部
2、户名: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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