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隆法庭监控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大隆法庭监控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 |
1 | 网络NVR网络高清硬盘录像机 | 5个 | 7024D-P,1080P/4路音频输入 |
2 | 摄像枪 | 25个 | 200万像素/960P |
3 | 摄像枪 | 5个 | 200万像素/带音频输入 |
4 | 硬盘 | 5个 | 2TB,64M,SATA3 |
5 | 拾音器 | 5个 | 高保真,低噪音 |
6 | 1016D交换机 | 5个 | 10M-100M,铁壳 |
7 | SN115交换机 | 10个 | 10M-100M,铁壳 |
8 | 超五类网线 | 25箱 | 100M,双屏蔽,纯铜 |
9 | 支架电源 | 30套 | 12V/2A |
10 | 水晶头胶布等耗材 | 5批 |
有意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2月3日起至2014年2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询价邀请函。
三、报价人资格: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各报价人须就《询价邀请函》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售后服务费用、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五、报价文件:报价人应制作报价文件一份,密封完好,封口处签名或盖章,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邀请函》)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报价文件截至时间为2015年2月 6日上午10时整前递交,截至时间即为报价时间。参加报价的报价人必须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报价文件至广西天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广西岑溪市东升二街18号,全友家居路口入50米)并按时到达参加截标会,逾期送达文件恕不接受。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报价人提供的货物技术性能(配置)应满足或优于采购要求;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担保低价者中标。
八、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广西天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提交成交服务费。
九、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一、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广西岑溪市东升街二街18号,全友家居路口入50米
邮 编:543200
联系人:谭小姐 办公电话:****-*******
传真:****-*******
广西天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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