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龙春实业有限公司总平面方案的公示

关于惠州市龙春实业有限公司总平面方案的公示

  惠州市龙春实业有限公司厂区位于博罗县龙溪镇小蓬岗村新围组连曹(土名),《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18)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用地面积*****㎡,用途为工业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于2018年10月16日经十六届县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六次(2018-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控制指标如下:

  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计算指标用地面积*****㎡,可用地面积*****㎡,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20%),绿地率≤20%。

  送审方案由4栋10层厂房, 1栋11层宿舍, 1栋1层配电房和1层地下室组成,技术经济指标如下:计算指标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8072㎡,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室)*****㎡,建筑系数30%,容积率3.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例为6%(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0%),绿地率18%,停车位233个(其中地上24个,地下209个)。厂房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平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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