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海城市感王镇感王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 有效期: | 2022-08-30 至 2022-09-05 | 撰写单位: | 辽宁天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海城市感王镇感王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感王镇感王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22CG018 项目名称:海城市感王镇感王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3元 最高限价:*******.43元 采购需求:海城市感王镇感王初级中学院内铺设方砖,铺设沥青混凝土,砌筑挡土墙,铺设边石,铺设排水管等工程。 计划工期:2022年9月24日--2022年10月19日,共25天。 质量标准: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的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2、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信息部:0412-*******。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 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天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城市兴海管理区兴海大街4-5-S6)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 售价:人民币0元/本。(免费)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疫情期间可以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若投标人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lntc0412@163.com邮箱(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2-*******确认,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以上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1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现场纸质递交)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各供应商自行关注并查阅海城政务服务中心防疫政策,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以免影响正常投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单独提供以下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辽宁政府采购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详见本采购公告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如提交银行保函的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3.1款。) 六、开启 时间:2022年9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开标,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通过“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腾讯会议号:*********。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感王镇感王初级中学 地址:海城市感王镇 联系方式:132*****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城市兴海管理区兴海大街4-5-S6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lntc0412@163.com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市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21*****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娇 电 话:0412-*******、152*****9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