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城南水厂光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沙县城南水厂光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沙县城南水厂光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MSXMGL 2022-2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城南水厂光伏项目已由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2发改备案〔G******〕号)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闽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闽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沙县城南水厂光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沙县城南水厂;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工程概况:沙县城南水厂1.3959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三明市沙县区。项目所在地坐标E117.816°,N26.380°。本项目是由福建省闽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福建三明市沙县城南水厂投资兴建的一座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电站安装总容量直流侧1.3959MWp,交流侧为1.39MW。项目从银行贷款70%,自筹资金30%进行建设。所发电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本项目位于福建沙县城南水厂的建(构)筑物屋面。本项目光伏电站采用1回10kV线路接入城东水厂高压配电间的10kV母线。光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光伏余电”通过沙县城南水厂现有10kV进线送入沙县电网。

2.5招标范围:沙县城南水厂光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编制、审查后修编等内容)、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屋面检测、工程保险、完工及竣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项目业主监控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

承包人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满足电能质量要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试自动化、电能计量、电能质量评估及通信要求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设备选型要满足涉网要求。

2.6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2.6.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施工图。

2.6.2施工工期:8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2.7.2工程施工质量应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国网福建电力关于印发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电营销〔2019〕605号)等要求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3.3业绩要求:2017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3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个,且均已完工,提供合同及完工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报告鉴定书材料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完工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报告鉴定书时间为准)。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勘察设计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牵头人派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

3.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2年9月19日23时59分59秒前,登录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 //www.enjoy5191.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0 日9时30分00秒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 //www.enjoy5191.com/)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7.2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ggzyfw.fujian.gov.cn和http://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 //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闽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_蔡先生

电话:157*****03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编:******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1-********

传真:0591-********

交易平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91-********


标签: 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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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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