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地区瓶装水、桶装水供应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关于沈阳地区瓶装水、桶装水供应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关于沈阳地区瓶装水、桶装水供应服务的供应商第二次征集公告
为满足沈阳地区瓶装水、桶装水供应服务需求,拟对沈阳地区瓶装水、桶装水供应服务项目入围供应商实施集中采购,现公开征集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见附件。
二、征集时间
本次(第二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2年9月5日17点止。
情况说明:本项目第一次公开征集时间从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6日17点,第一次公开征集截止时实际报名供应商未满足我行需求,故进行第二次征集。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建总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具有互相持股、管理关系的多家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5.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实力、服务能力和经验;
6.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实力、服务能力和经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所需材料(以下内容为必传文件,少传或错传将导致报名失败)
1.《采购参与意向反馈函》扫描件;
2.营业执照扫描件;
3.生产或销售包装(桶装)饮用水产品的合格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
4.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5.供应商所提供瓶装水、桶装水品牌需运营3年以上,沈阳本地品牌商品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商,外地品牌商品须具有生产厂商授权书或授权文件;
6.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扫描件。
文件反馈格式要求:请以PDF格式对上述材料逐项应答,并以压缩包形式反馈,压缩包统一以供应商名称命名。
五、报名步骤
1.供应商须首先在我行采购平台(ibuy.ccb.com)注册成为会员(申请注册会员需后台审核,如要加快审核进度请致电客服400-918-1908),注册时请务必对最新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进行维护。
2.注册成功后,您将会收到系统通知,请点击本公告下方“征集报名”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材料,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
3.已注册供应商可直接点击下方“征集报名”按钮登录进行报名,同时做好企业信息维护:包括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维护。
六、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采购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3.报名参与不等同于获得候选资格。本次征集活动结果无需向未入围的供应商做出任何书面或口头原因解释。
4.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5.对于与我行有合作项目的供应商,将参考供应商履约评价结果。如果考核分数较低,或存在服务问题和投诉事项等问题,我行有权取消该供应商报名资格。
6.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喻先生,024- ********;
采购部门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024-********;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18-1908。
辽宁省分行财务会计部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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